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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留抵退税”遇上“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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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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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3 12: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河南税务
标题: 当“留抵退税”遇上“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怎么办?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YxNDUwNQ==&mid=2650677302&idx=1&sn=9d925cfc4e78409dd7f820a97fc278cb&chksm=beff5a708988d366d0d831e75ca2ea708bbb2ccd25131258101c8594a374b422134bb63643f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0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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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进行详细讲解,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今天我们来学习:纳税人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吗?



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不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也就是说,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不得申请留抵退税;已获得留抵退税的,也不得再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此次留抵退税力度加大后,可能有此前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纳税人,希望重新选择留抵退税;同时也有纳税人在申请留抵退税时未考虑全面,也希望给予重新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机会。

  针对上述纳税人关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明确规定,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一,纳税人需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已退税款的缴回。第二,纳税人必须在将需缴回的留抵退税款全部解缴入库以后,才能转入进项税额继续抵扣;未全部缴回入库的,不得转入继续抵扣。
往期回顾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解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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