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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注意,单位社保费客户端申报缴费功能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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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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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 03: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新疆税务
标题: 参保单位注意,单位社保费客户端申报缴费功能有变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TA2MjczOQ==&mid=2247571877&idx=1&sn=29e952d566d4cfd2f9461f811ba39157&chksm=fb713399cc06ba8fec0f3b5d7024b8bca3426db5ecb9ca0b0db2e3b0cb309d91ce836a1c8d6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30 09:30
二维码: -

从2022年5月起,单位社保费客户端将社保费“特殊缴费申报”和“日常申报”两个功能整合到“社保费申报(核定)”一个功能下,支持同时申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保费,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进入系统,看到的首页如下;
(点击下方图片可放大查看)

  (2)点开左侧【社保费申报】界面,会出现【社保费申报(核定)】【申报记录】两个功能模块,点击【社保费申报(核定)】,会自动获取并展示社保、医保部门核定的应缴社保费信息。

  (3)选择数据进行申报前,请您确认缴费金额是否准确,包括汇总金额和各险种明细金额。如果存在未申报的险种,系统会自动提示还有未申报数据。


   (4)申报社保费之后20秒会自动获取反馈,如果20秒过后还没有获取到反馈结果,也可以手动获取

  (5)获取反馈成功后会给出提示

  (6)在“社保费申报(核定)”的申报数据提交后,跳转到【申报记录】界面,您可以在该界面继续办理缴费业务。


温馨提示
1.此次功能整合只涉及申报操作,缴费操作未发生变化,可按照以前操作流程进行缴费。
2.此次功能整合不需要重新安装软件,打开单位社保费客户端后,软件会自动完成升级更新。
3.目前由社保、医保部门核定应缴社保费,单位社保费客户端直接按照核定费款进行申报缴费。
4.您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阅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gzfw/xzfw/rj/ssrj/201812/t20181231_19028.html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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