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84号)等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省(不含宁波,下同)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制发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解读 (一)电子普通发票包括哪些发票,推广对象有哪些? 答:浙江省推广使用的电子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通用电子发票。推广对象是浙江省税务局管辖的使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二)已核定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通用机打发票票种的纳税人,需要重新申请核定电子普通发票票种吗? 答:不需要。税务机关将为此类纳税人增加相应的电子普通发票票种。 (三)纳税人如何领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答:纳税人可通过浙江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等网上申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四)纳税人可以同时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通用电子发票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可选择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通用电子发票,不可同时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通用电子发票。 (五)纳税人如何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通用电子发票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开具。 (六)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 (七)受票方需要纸质普通发票怎么办? 答:受票方如需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与纸质普通发票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电子普通发票如何查验? 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通用电子发票可以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查验,其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还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 三、施行日期 为更好的开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本公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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