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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 | 纯干货!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土两税减免政策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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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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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9 18: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宁波税务
标题: 辅导 | 纯干货!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土两税减免政策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TAyNTIzNg==&mid=2650685942&idx=2&sn=50217128b3f8e0e9a43d652b12579b9f&chksm=8380b4cdb4f73ddbdd02cf82b7607c036cc58f875e951f3b0dc596c44c5ca99275cac1d56b5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8 17:31
二维码: -


您知道吗?
根据《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甬财税〔2021〕1138号)规定,对住宿餐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1年第一季度按100%减免,第二季度按50%减免。

路径
电子税务局路径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
具体路径:
1.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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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搜索模块搜索“税收减免核准”,点击进入“税收减免核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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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抗击疫情房土两税减免
征收项目选择“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项目选择“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或“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选择优惠项目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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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次政策需按季度享受,第一季度(2021年1至3月)免征,第二季度(2021年4至6月)减半征收,因此在核准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需完成两条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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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核准
(1)减免征类型:免征
减免有效期起:2021-01-01;
减免有效期止: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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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免征类型:减征
减免有效期起:2021-04-01;
减免有效期止:2021-06-30;
减征幅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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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核准
(1)减免征类型:免征
减免有效期起:2021-01-01;
减免有效期止: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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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免征类型:减征
减免有效期起:2021-04-01;
减免有效期止:2021-06-30;
减征幅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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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核准需逐条提交,且提交时需同步上传附列资料,其中《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必报资料,其余资料按实际情况上传提供。
上传成功后,等待税务机关核准即可完成此次防疫优惠政策核准。
如需查询审批结果,可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下方“我的已办”栏目里查看事项审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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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维护
税务机关完成税收减免核准流程后,需要将对应的减免信息逐条维护到登记的税源中。
减免代码维护完成后,在后续申报2021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即可享受对应的减免税优惠。
1
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
具体路径:
1.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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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搜索模块搜索“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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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疫情减免税源信息维护
(1)进入房产税的“税源采集”模块,选择“应税明细”(如有多条税源信息,逐一维护“应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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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有效期包含2021年度的应税明细,右拉下方滚动条,点击“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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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先“变更时间”输入“2021-03-31”,新增一条减免税信息,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08011607|SXA03190111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减免信息起止月份分别为“2021-04-01”,“2021-06-30”。其中减免税房产原值需要手工录入,直接复制上面的原值,月减免金额会自动带出,确定后保存。
(既有自有又有出租企业,需准确核算自有部分和出租部分房产原值和占用土地面积,准确填入相关原值和面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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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为了简便操作,建议先维护4-6月的减免信息,再维护1-3月的减免信息。
(4)保存成功后回到应税明细界面,会发现有效期在2021年内的应税明细会变为三条,选择有效期为2021-01-01至2021-03-31的一条,点击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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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入后变更日期需要修改为“2020-12-31”,新增一条减免税信息。
减免性质代码选择:
0008011607|SXA03190111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减免信息起止月份分别为“2021-01-01”,“2021-03-31”,减免房产原值依旧需要手工录入,录入成功后月减免金额会自动跳出,修改完成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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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存成功后再次回到应税明细界面,发现所属2021-01-01至2021-03-31及所属2021-04-01至2021-06-30的两条明细均存在一条减免事项,即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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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疫情减免税源信息维护
(1)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采集”模块,选择“应税信息”(如有多条税源信息,逐一维护“应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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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有效期包含2021年度的应税信息,选择“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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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更时间输入为“2021-03-31”,点击“增加行”。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10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起止月份会自动跳出为“2021-04-01”,“2021-06-30”。
减免税土地面积需手工录入,将上方占用土地面积复制输入即可,月减免金额会自动跳出,修改后保存。
有自有又有出租企业,需准确核算自有部分和出租部分房产原值和占用土地面积,准确填入相关原值和面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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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功后应税明细中有效期为2021年度的明细会变为三条,选择有效期为“2021-01-01”至“2021-03-31”的应税明细,点击“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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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变更时间输入为“2020-12-31”,点击“增加行”。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10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起止月份会自动跳出为“2021-01-01”,“2021-03-30”,减免税土地面积依旧需要手工录入,录入成功后月减免金额会自动跳出,修改完成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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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存成功后再次回到应税明细界面,发现所属2021-01-01至2021-03-31及所属2021-04-01至2021-06-30的两条明细均存在一条减免事项,即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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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全部减免税信息维护完成后,通过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疫情减免优惠政策。
完成2021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后,记得对减免金额再确认一遍,确保政策及时享受。

原创:余姚税务
编辑:王庙卓
一审:孙士杰 二审:郑召稷
三审:姚伟君 四审:周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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