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38
  • Tax100会员 33189
查看: 232|回复: 0

【税务课堂】 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967
2022-4-28 01: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唐山税务
标题: 【税务课堂】 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EzMjk5Mw==&mid=2649144740&idx=3&sn=d1dc73ad88735550b19ed24ef98509a6&chksm=83335a0ab444d31cda0f62efc16ab92c94a4c173f8f4f65d8fc55f61674fcdbd2bb078c18bb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7 14:31
二维码: -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一起来看↓





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增量留抵税额: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推荐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实用收藏】2022年4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10问10答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点点赞 点在看
602_165107941785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