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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的企业类型再添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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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4-27 00: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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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贵港税务
标题:
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的企业类型再添一员!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NDc0OTQ0MQ==&mid=2247500054&idx=5&sn=e8c8f05374520cf722992ae552abe116&chksm=fd9799f8cae010eec8dbb0cbd4c878b1e2800654575c9cac6535835e19ca1a874377dd4bab9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6 18:22
二维码:
-
原在施行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制造业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为100%,从2022年1月1日起,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的企业类型再添一员!
一、新政速递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现行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
享受优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判断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企业满足《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就可以适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知识总结
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经过确认和公示程序,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才能享受该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企业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
三、享受时间
企业于10月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知识总结
不单是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在10月预缴时享受,该规定适用于除研发费用负面清单以外的所有企业。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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