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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基金免征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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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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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7 00: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贵港税务
标题: 水利建设基金免征政策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NDc0OTQ0MQ==&mid=2247500054&idx=7&sn=b91b94820e5d37b1b3a21188acb602db&chksm=fd9799f8cae010eecf7f71ca18cbeb849babe6c572788948aa742c40c7144fbda4937987dc0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6 18:22
二维码: -




  一、2022年4月 1日起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后还需要申报吗?
答:(1)2022年4月 1日至2026年12月 31日(所属期)对我区所有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免征期间无需申报。
(2)2022年1-3月(所属期)及以前年度未申报缴费的需据实补报补缴。
(3)个体工商户为按年缴交,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申报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二、 个体工商户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应缴费额如何计算?
答:个体工商户按年计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政策的通知》(桂财规〔20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税〔2022〕11号)规定,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应缴费额按1-3月减半、4-12月免征计算。
例:某缴费人为城镇类个体工商户,应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00元/年,则其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应缴费额为:
100元(全年应缴费额)×3/12(2022年1-3月)×50%(减半征收)=12.5元
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系统自动带出减免费额。

三、免征政策出台前已缴费的可以申请退费吗?
答:可以。免征政策出台前报验户等已预缴或多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以及个体工商户已缴纳2022年度全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可就免征部分申请退费。

四、免征政策适用于外来报验户吗?
答:适用。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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