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28
  • Tax100会员 32618
查看: 535|回复: 0

[税务研究] “一带一路”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效应和影响机制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36342

2020税务高考

2022-4-26 01: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税务研究
标题: “一带一路”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效应和影响机制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5 09:09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MTgxNTQ5OQ==&mid=2247498869&idx=1&sn=3a7bd8999d150b6d23e6c66fcf4ca3aa&chksm=fe2b8a51c95c0347f2914da62d9a2067b9250158d8787f3e4410dcb2badcc3cd669c8564009d#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作者:
周 波(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李国英(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李冀宁(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

一、引言和文献综述
作为重要的国际公共产品,“一带一路”倡议不仅有助于扩大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上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开放水平,而且,有利于推动国际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改善全球经济治理。纵观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因素研究的演进历程,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经济因素研究主要基于边际产业扩张理论,取得较大共识的重点关注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市场规模、资源禀赋等(李辉,2007;Cheng 等,2010)。继Dunning(1997)最早论证东道国制度因素影响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后,学术界日益拓展对于对外直接投资具有重要影响的制度因素研究。Wei(2000)研究东道国制度腐败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表明制度腐败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侵蚀投资利润,从而阻碍外国直接投资流入。Asiedu(2006)基于非洲国家数据实证检验发现,腐败、法律制度和政治稳定是影响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决定性因素。
近年来,学术界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的制度因素进行了密集研究。蒋冠宏 等(2012)重点考察了东道国制度特征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表明东道国的政治稳定和监管质量影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是否进入,法制水平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有负向影响。文余源 等(2021)考察了东道国制度质量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的影响,研究发现虽整体上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偏向制度质量较好的国家,但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区位影响因素不同。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而,税收作为制度因素同样是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调查显示,税收环境在“影响投资和选择决策的一般因素”中排名第三(韩霖 等,2019)。“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下简称“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税收现代化水平较低,税收制度存在较大差异,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造成一系列税收障碍,甚至成为影响企业投资决策的决定性因素(廖体忠,2018)。因而,研究“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效应及税收制度方面的影响机制,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作用。

二、“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效应识别:基于准自然实验视角(略)


三、“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机制分析
税收营商环境较好的国家通常具有较高的税收征管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遵从成本、优化税收争端解决、降低税收不确定性。“一带一路”倡议不仅通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消除区域经济合作的障碍(李向阳,2018),而且,通过构建税收合作平台,积极推动多边税收合作,提升“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国税收治理能力,推动“沿线国家”税收营商环境改善,进而为中国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创造良好条件。初步梳理可以发现,自“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有助于改善“沿线国家”税收营商环境的推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一带一路”倡议为“沿线国家”搭建税收政策沟通和征管合作平台,提升税收征管能力。2018年举行的“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发布《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就税收法治、纳税服务、争议解决和能力建设四个方面达成共识。第一,税收法治建设强调坚持依法治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增强税收政策的一致性和确定性,促进规范文明执法。第二,优化纳税服务强调尊重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收遵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促进“沿线国家”生产要素有序流动。第三,完善税收争端解决机制。加大资源投入,规范税收争端解决程序,通过合作提高税收争端解决机制效率和执行效力,提高税收确定性,平衡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和维护“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家(地区)税基安全关系。第四,致力于分享成功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合作,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其次,建立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为落实阿斯塔纳会议精神,2019年4月在浙江乌镇举办的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就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坚持税收法治、提高税收确定性等展开讨论,正式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并成立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税收征管能力联盟为“沿线国家”搭建税收互助学习网络、制定税收征管合作行动计划,通过建立税务学院、组织征管合作论坛、举办税务研修班等方式,向“沿线国家”提供税收培训、经验分享、立法咨询、技术援助,促进“沿线国家”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和税收征管效率。2021年9月7日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聚焦“数字时代的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就税收征管信息化、纳税服务信息化、新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前景展望、涉税数据治理等议题进行交流,达成一系列广泛共识。
再次,积极拓展税收协定网络,帮助跨境投资企业减轻税收负担。截至2020年4月底,中国已与54个“沿线国家”签订税收协定,覆盖了主要的投资目的地。签署税收协定,能够使跨境投资企业享受所得来源国税收优惠政策,并且通过明确各方解决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重复征税方法,有利于帮助跨境投资企业减轻乃至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跨境投资企业整体税收负担,保障跨境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以河北省为例,2018—2021年,通过为跨境投资企业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使企业累计享受减免税额1.97亿元。
(以下内容略)


四、结论和建议
本文研究表明:(1)“一带一路”倡议显著促进了中国对“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2)“沿线国家”税收营商环境是影响中国增加直接投资的重要机制。基于“一带一路”倡议框架搭建税收政策沟通合作平台,建立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以及签订税收协定,有利于“沿线国家”提升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负、改善税收营商环境。税收营商环境改善提高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税收确定性,进而提升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水平。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推进与“沿线国家”税收合作,助力“沿线国家”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应以《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为指导,借助“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聚合资源,相互支持,共同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具体而言:可以充分借助税务学院平台帮助“沿线国家”培养税收征管人才;通过定期举办税务合作交流论坛等方式,就各国共同关心的税收征管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共同探寻解决方案;适应税收征管的智能化和数字化,通过分享技术解决方案和发展经验、帮助信息化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加强税收征管设施建设等方式,推动“沿线国家”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第二,完善税收协定网路,切实保障对外投资企业利益。前文研究表明,总税收负担率所发挥的中介作用较低。一方面,这与当前中国税收协定未覆盖全部“沿线国家”有关。目前尚有缅甸和伊拉克等10个国家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另一方面,就已经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而言,仍存在如下问题:(1)时间跨度大、常设机构的认定类型窄、判定时间短;(2)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税率单一且较高;(3)未列入税收饶让条款,使得对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少缴纳的税收需要在中国补缴,无法保证企业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因而,要加快与“沿线国家”税收协定的谈判和签署步伐,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协定网络。同时,对已经签订税收协定的“沿线国家”,要积极推动现有税收协定中不适宜条款的修订。比如,针对中国对外承包数量增多、对外投资领域扩展等现状,要尽量延长常设结构的判定期限,扩大常设机构认定标准;降低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促进资本的双向流动;增加或完善税收饶让条款,明确居民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饶让抵免政策,使对外投资企业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税负。
第三,优化企业对外投资税收服务,为中国企业参与对外直接投资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进行跨国投资的企业不断增多,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在国家层面为其提供信息、政策支持,使企业能够充分掌握目的地的营商环境、税收风险等信息,降低投资风险。具体地:一是要加强对境外相关投资信息的收集与研究,持续更新公布和完善国别投资指南,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二是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政策、税收协定的宣传、解读工作,让中国“走出去”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对外投资税收相关内容,增强企业利用税收协定防范风险、维护合法税收权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对中国“走出去”企业相关人员有关“沿线国家”法律、税收等培训,帮助“走出去”企业提高依法经营、合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22年第4期。)
欢迎按以下格式引用:
周波,李国英,李冀宁.“一带一路”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效应和影响机制[J].税务研究,2022(4):112-120.

-END-
税收实体制度、程序制度与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协同
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国际经验借鉴
股权让与担保的涉税问题研究
风险管理视角下的税收评定制度构建
纳税人信息保护和涉税信息管理的冲突与协调——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视角
数字经济背景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价值、难点与对策
智能画像技术和服务推荐技术在电子税务局中的应用场景探讨
智慧税务的实践属性、现实困境与未来路径
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析


点击“阅读原文”快速投稿~
994_165090873040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