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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懂】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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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5 15: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沈阳税务
标题: 【秒懂】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UzMDIyNw==&mid=2663720720&idx=3&sn=480617dc4992f9d0733ca8cf5410a620&chksm=8baeff0cbcd9761a5e152a67f5ba34e7a31005a14278f36a94725a1c65f30ff6f849f5ca38e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5 11:02
二维码: -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一起来看↓






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增量留抵税额: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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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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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纳税人具体执行前,请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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