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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间换单位,为什么个税年度汇算要补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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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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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5 13: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连云港税务
标题: 年度中间换单位,为什么个税年度汇算要补税呢?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3Njc2NA==&mid=2651241246&idx=1&sn=c172a01ca1b2a8cbc690bd7641d156ee&chksm=803e98edb74911fb6c3099f298b0141c6e590500d519e4d1eed77c85eb96edc404deffeee73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4 18:19
二维码: -


您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了吗?
最近,连小税身边的朋友
陆陆续续办理完了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某天
朋友小丁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办理个税年度申报时
发现自己需要补税
急急忙忙通过微信问我:

小丁
“我平时月度工资的个税都正常交了,为什么现在年度汇算还要补税。别人办理年度汇算都是退税或者不补不退,为什么呢?”
连小税

“我来看下您2021年单位申报工资收入和扣缴税款情况。”
经了解,原来小丁在
2021年度中间换了任职单位

年中更换单位如何计算预缴税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小丁2021年1-10月任职于A公司,11-12月任职于B公司。
【A公司预扣预缴个税】

A公司按照小丁2021年1-10月在本公司累计工资薪金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B公司预扣预缴个税】
由于在11月跳槽去了B公司,B公司并没有小丁此前的工资信息,因此B公司累计预扣是从11月开始且从零开始重新适用了3%的预扣率。
假设小丁1至10月在A公司每月工资为15000元,专项扣除为2000元,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A公司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小丁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如下(在6月份,小丁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调档至10%。):



11-12月,小丁跳槽至B公司任职,每月工资为18000元,专项扣除为3000元,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B公司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小丁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年度中间更换单位如何进行年度汇算

2021年A公司共为小丁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580元(已达10%税率)。来到B公司后,B公司并没有小丁此前的工资信息,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从头开始计算,重新适用3%预扣率计税,B公司共为小丁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40元。两家公司合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120元。
年度汇算时,将两家公司的收入和各项扣除合并计算后,全年应适用10%税率,年度汇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280元,因此小丁需要补税6280-5020=1260元。

可以看出,纳税人年度中间换新单位,新单位在预扣预缴时适用较低税率。年度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后,导致综合所得税率高于新单位预扣预缴税率,所以需要补税。

是不是还是有点晕,换个思路吧~

若是小丁不跳槽,11、12月份仍然在A公司任职,B公司的两个月收入累加在原10个月的收入上,那小丁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如下图。请关注11、12月份A单位的扣缴申报数据,累计收入、扣除完全实现了累计,使用税率是10%,但是对应月份预缴的税款均为900元,与实际的270元存在差异,差额合计数1260元,也是小丁年度汇算补缴的税款。也就是说,因为税制原因,新单位B单位实际预缴的税款相对于全年是少了的。


小丁听完解释,表示理解了补税的原因,立马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缴了税款。

超期补税,还会有滞纳金呢~

敲重点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情形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或者全年工资薪金合并后,适用税率上升;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减少了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怎么样?get了没?如果您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过程中,仍然有疑问,欢迎您随时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税务部门将竭诚为您服务!
来源:连云港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编发:连云港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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