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16
  • Tax100会员 32543
查看: 695|回复: 0

1分钟了解: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6145

主题

6146

帖子

6164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164
2022-4-25 13: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1分钟了解: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196366&idx=1&sn=7e8aef954ee662ea2e855a6fbfca0d1e&chksm=bd5471ca8a23f8dc26bb085d0bc41f9a3d99cfdb229e65149837434c1daf76b42aafeb0603f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4 13:10
二维码: -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一起来看↓





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增量留抵税额: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微信号|tibettax
新浪微博|xztax
· 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 ·
203_165086380601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