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45
  • Tax100会员 33422
查看: 306|回复: 0

税务课堂 | 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提前退还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2-4-25 12: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税务课堂 | 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提前退还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1019405&idx=2&sn=8be13f07ccc9be7c92b008be71e9bf93&chksm=f76b64ffc01cede934b25bdbf639a0a0decea1aaa1ee0b9b5f9d84a183c01f3cb0f2ca00c38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4 21:36
二维码: -


为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明确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点击视频了解详情↓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新媒体 山东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 军
编审:刘后奋

710_165086115980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