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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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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4-24 18: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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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福州税务
标题:
【热点问答】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热点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E2MjgyOQ==&mid=2650430243&idx=5&sn=a2664116e018e23414ed25b44037363e&chksm=876b8941b01c005789e3eee296161d0762c7b590fb35e631dfc0d02d2e1e809e2da4ad4d1a3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4 14:37
二维码:
-
近日,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同时,税务总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明确有关征管问题。文件一经发布,便引起纳税人缴费人广泛关注。今天,我们整理了一期“六税两费”减免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有没有您关心的知识点吧!
1
我公司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答: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
我公司是2020年度设立的企业,2021年已完成企业所得税2020年度汇算清缴,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请问从何时起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
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3
我公司是2021年的新设立企业,尚未办理过汇算清缴,能否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4
我公司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5
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资料?
答:
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除申报表单外,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来源:上海税务、中国税务报丨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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