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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享新政】免征增值税如何填写申报表?新政热点问答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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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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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3 04: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无锡税务
标题: 【“惠”享新政】免征增值税如何填写申报表?新政热点问答看这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0NTMyMA==&mid=2650185472&idx=3&sn=4fcfcb5db49725f7d9905133826b5d54&chksm=8818f9a7bf6f70b1de297bcf1276887cff3c8b5b5105dd398f2fb636c0760bc8dc471513e9f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2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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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部分放弃享受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对自己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放弃免税无需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在开具3%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
02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的规定,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税销售收入,仅为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对于纳税人取得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03
制造业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信用等级怎么判断?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发布之日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也可选择沿用原纳税信用级别,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04
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条件的企业必须要申请留抵退税吗?


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05
办理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提交了退税申请,怎么查看退税办理状态?


提交退税申请后,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看业务办理状态。对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库失败的,系统会提示原因或解决方法;退税成功的会显示“*年*月*日国库处理完成,请关注退税到账情况”。
06
办理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提交了退税申请,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不通过”,该怎么办?


税务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有多种,税务机关会列明审核不通过的原因,纳税人可以在站内信中及时查看并对申报数据进行重新检查、确认。如果税务机关与纳税人联系,请配合补充提供相关收入或者扣除的佐证资料。
07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在还执行吗?


根据《关于延长支持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苏财税〔2022〕7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2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08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如何填写申报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09
公司是分支机构,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以法人机构为整体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根据总机构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1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如果总机构销售额不符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条件,分支机构符合,是否可以适用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2022年第2号),制造业企业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分别按照各自年销售额判断是否符合条件、是否适用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政策。纳税人为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确定年销售额时不包括总机构和其他分支机构的销售额。如果总机构不符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条件,分支机构符合条件,分支机构可以适用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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