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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丨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税收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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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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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2 05: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玉溪税务
标题: 第十期丨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税收政策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TEwNTY1MA==&mid=2649466297&idx=3&sn=9813dc3bb0be55c26f2627776b7efbd7&chksm=8f4567a4b832eeb26a44d5abda457c85fb894abd8963779ca4856cc51d927dff5c9e5ac84b47#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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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2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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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301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划分标准说明应如何填写?

企业应当依据财务会计核算明细准确划分境外关联交易、境外非关联交易、境内关联交易、境内非关联交易。无法准确划分的,应当确定其他划分方法,并说明具体的划分标准。企业可参考以下划分方法:营业收入按照具体的销售客户进行划分填报,营业成本按照实际账载成本进行划分填报,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按照“费用功能法”原则(如果某项费用是因为从事境外关联业务而实际发生的就直接划分到境外关联费用),对无法按“功能”准确划分的按销售成本等适当的标准进行划分。


来料加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需要与《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的数据相配比吗?

由于来料加工企业填报《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时包含了料值,但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仅计算工缴费,因此企业填报的《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数据中“主营业务收入”一般会少于《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境外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交易额。


什么企业需填报G11302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

G11302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适用于在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填报。


《国别报告》的填报原则是什么?

跨国企业集团应当按照各成员实体所在国的会计准则填报国别报告相关表单。


《国别报告》相关表格是否均使用中文填报?

不是。国别报告应当以中英文双语填写,即《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等三张中文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英文)》等三张表应当使用英文填写。如果部分实体既无中文名称,也无英文名称,企业应当自行进行翻译,并在《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中进行说明。


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如果会计年度不同时,如何报送集团的国别报告?

当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而跨国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的会计年度与中国不同时,居民企业应当报送申报当期集团最终控股企业已经结束的会计年度的国别报告。即:报送上年12月31日之前最终控股企业已经结束的会计年度的国别报告。假如居民企业最终控股企业的会计年度截止日是6月30日,则对于该居民企业,2022年5月31日前,原则上应该报送最终控股企业2020年7月1日- 2021年6月30日会计年度的国别报告。


《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收入”的填报口径包括哪些内容?

《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从其他成员实体收取的,在其他成员实体所属国家(地区)被认定为股息的款项,不计入收入。


填报《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时,成员实体与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截止日期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

《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应当涵盖最终控股企业的完整会计年度。成员实体与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截止日期不一致的,成员实体信息披露期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1)使用成员实体的会计年度,即成员实体会计年度截止日期在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的会计年度;(2)使用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上述方法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修改。


《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填报的收入、利润及税负情况是否需与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一致?

《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所报告的收入、利润及税负情况并不要求与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完全一致。如果采用各独立实体的法定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披露,所有金额均应按照年度平均汇率转换成最终控股企业使用的货币单位,并在表G114030《附加说明表》中说明。


《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的非关联方确定口径与关联交易申报各表所确定的非关联方是否一致?

不一致。《国别报告》的非关联方是指跨国企业集团以外的交易对象,而关联交易申报各表所确定的非关联方是基于42号公告关联关系判定标准不构成关联关系的交易对象,关联交易申报各表所确定的非关联方范围大于国别报告范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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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丨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税收政策问答
第二期丨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税收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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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丨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税收政策问答
供稿:市局所得税科
编辑:蔡妲霓
审核: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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