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26
  • Tax100会员 33194
查看: 300|回复: 0

我省部分地市4月税费申报期限延长!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2-4-21 18: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河南税务
标题: 我省部分地市4月税费申报期限延长!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YxNDUwNQ==&mid=2650676593&idx=1&sn=f4ccb19898c82bfd9e3c241c92c44504&chksm=beff67378988ee2155121f5e5ffa2e33f30f16a9f67272a967661daba1830cf25bae7f6c94a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20 12:00
二维码: -


温馨提示
近期,我省漯河市、商丘市,周口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地受疫情影响较大,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述地市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上述地市按月或按季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4月份税费申报期限暂延长至2022年4月27日

二、上述地市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河南税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对确需到线下办税服务场所的,可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约办税错峰办税,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三、上述地市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确需办理延期申报的,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相关手续。

四、上述地市纳税人因疫情影响在4月份申报期内未按期进行税费申报的,不予行政处罚,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如其在5月份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及时上报省税务局处理。




河南税务提醒您预约办税、“非接触式”办税缴费
  
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徐方言
202_165053855840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