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054
Tax100会员
33297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辽宁
›
请查收您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加油包”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22
|
回复:
0
请查收您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加油包”
[复制链接]
辽宁政策君
辽宁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1095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1095
发消息
2022-4-20 05: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连税务
标题:
请查收您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加油包”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Nzc5Ng==&mid=2649927783&idx=1&sn=e6eeef74974ce298c9803dc3163f4461&chksm=8324dbecb45352fa4a0bde687bb33e7c9a0241e2fc17936a3bdfbd60aa90017f031708b0f77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19 16:19
二维码:
-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加油包”
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约而至,小编对2021年新出台和延续执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梳理,并对政策要点予以提示,供大家参考使用。
0
1
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
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要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100万元
的部分,减按
1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
的部分,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0
2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政策
01
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税前
扣除相关规定
政策要点
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
《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02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确认条件
政策要点
为鼓励社会公益性捐赠,做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与相关文件的衔接工作,并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对有关事项予以公告明确。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
03
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政策要点
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政策依据】
《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5号 )
04
公益性
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群众团体名单
政策要点
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政策依据】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
03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要点
1.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
实际发生额的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
,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
无形资产成本的200%
在税前摊销。
2.发布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3.明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问题。
【享受条件】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04
企业所得税其他优惠政策
01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
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要点
1.优惠事项办理方式
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
2.留存备查资料
明确第三方防治企业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3.相关后续管理
第三方防治企业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优惠政策后,税务部门将按照规定开展后续管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1号)
02
完
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政策要点
为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现发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
03
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
免税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居民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14号)
04
部分税收优惠政策
执行期限延长
政策要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等6个文件规定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政策依据】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
《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05
明确部分优惠政策享受主体条件
政策要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及其配套税收政策有关要求,现将《若干政策》第二条所称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公告。
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精神,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06
税费延期缴纳
政策要点
1.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全部税费。
2.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3.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4.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享受条件】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小微企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
05
征管口径问题及年度汇算
清缴
有关事项
01
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
征管口径问题
政策要点
1.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相关费用的扣除问题。
2. 关于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问题。
3. 关于跨境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4.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5. 关于文物、艺术品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6. 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
【政策依据】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
02
年度汇算清缴有关
事项
政策要点
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的处理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应及时申请退税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不再抵缴
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2.明确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计算方法
建议纳税人在申报时关注以下两方面:一是可以同时享受两类优惠政策时,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综合分析,选择优惠力度最大的处理方式。二是纳税人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
,申报系统将帮助纳税人自动计算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无需纳税人再手动计算。
【政策依据】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END
点击下方图片,了解更多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开发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上海
宁夏
甘肃
浙江
四川
热点答疑
江苏
广东
河北
北京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