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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学习】2022年4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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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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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8 17: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奉贤税务
标题: 【视频学习】2022年4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k3NDk2MQ==&mid=2650321625&idx=4&sn=9499edf7f32606a5520b3f93ea1097e5&chksm=bece964789b91f51642da4b58d2a141ec766bbf77c273e96581ee064b50bf06900a490439f0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1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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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左上方奉贤税务关注我们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进行详细讲解,方便广大纳税人进一步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2022年4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红字发票?我们一起来学习↓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8/871_1650275118751.mp4
2020年以来,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征收政策执行了两年,因此今年4月1日以后,一些纳税人会出现需要补开、换开前期发票的情况。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也就是说,今年4月1日以后,也并非完全不能开具1%征收率的发票,如果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业务,仍应按照当时规定的征收率,开具相应的发票。
  
  举例说明: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一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1年12月1日的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征收率,已经依照减按1%征收政策缴纳税款并开具1%征收率发票,但由于购买方名称填写错误被购买方拒收,需要重新开具发票,4月1日之后,该公司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按照1%征收率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往期回顾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解读》全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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