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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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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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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7 23: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吐鲁番税务
标题: 【热点问题】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zgyNzQ0Mg==&mid=2247510949&idx=1&sn=8e0b74277fdc84bfc921f88efd8baacb&chksm=97f13ab8a086b3aed7547be0172b6587854accebdb3bfde71b8eae79a6b91e958a82c336cf4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12 17:00
二维码: -

来源| 吐鲁番税务
热点问答


居民个人如何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
规定,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按照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进行填写。
  纳税人应当根据自己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实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务需填写准确,选填项也尽可能填写完整,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税收服务。

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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