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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千万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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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7 22: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连税务
标题: @中小微企业,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千万别错过!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Nzc5Ng==&mid=2649927428&idx=2&sn=5afa9007d5da3c321cadbc7acda50fc6&chksm=8324c48fb4534d992780083f55f9315dc6dccd8a56c2e669e901e24b3e29550f840815487f97#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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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1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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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千万别错过


3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内容之一,是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这进一步体现了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和决心,那么,近期有哪些涉及中小微企业的税收新政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01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政策内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划型标准: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执行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02
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 100%可在当年一次税前扣除: 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划型标准:上述中小微企业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 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二)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三) 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03
留抵退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政策内容: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划型标准:上述小微企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执行时间: 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04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政策内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划型标准:上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执行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05
延缓缴纳税款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
政策内容: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 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
划型标准:上述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0万元)的企业。
延缓期限: 6个月
点击下方图片,了解更多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旅顺口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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