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申请退还项目栏次(对应《退(抵)税申请表》第16 行)
a. “增量留抵税额 ‘允许所有纳税人勾选;
b. “存量留抵税额”仅允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纳税人进 行选择:
(a)企业划型为微型企业的,时间为2022年4月1日后; 企业划型为小型企业的,时间为2022年5月1日后;企业划型为中型企业的,时间为2022年7月1日后;企业划型为大型企业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后。
(b)纳税人为小微企业或特定行业。
(c)本表第28行“存量留抵税额”栏次>0。
③ 企业经营情况栏次(对应《退(抵)税申请表》第17-18 行)
a. “国民经济行业"根据纳税人金三系统一税务登记信息的“主行业”信息进行预填,纳税人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手工修改,系统提供国标行业选项供纳税人进行单选。
b. “营业收入”由纳税人自行填报。
c. “资产总额”由纳税人自行填报。
d. “企业划型”由纳税人自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