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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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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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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6 01: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阳泉税务
标题: 关于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ODE1MzUyNw==&mid=2247502038&idx=2&sn=8166780795b963b4bf6a450d0f07261e&chksm=f98fbc8ecef83598003828b8374d64d90a4ee20eb9dbfd672d2722e29a4f5b874870e6d8df2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15 11:15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泉市平定县、朔州市应县、运城市临猗县等地范围内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申报纳税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9日。
二、对受疫情影响到4月29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延期至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补办延期申报手续无需预缴税款。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2年4月14号


来源:山西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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