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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发布最新通告: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筑牢“衡水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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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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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衡水税务
标题: 衡水市发布最新通告: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筑牢“衡水防线”!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DE4ODgxNg==&mid=2653392952&idx=1&sn=6adcd1d74073d96657acd17418621a5e&chksm=8d10cdc7ba6744d113c22c050ba1d3431b22a47f90c7ae7f2caf1c35ed5193f00ee2e9f2c52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15 10:25
二维码: -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衡疫情防指办〔2022〕12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防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个人防护。广大人民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切勿自行诊治,立即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二、在衡人员非必要不离衡。确需离衡的,要提前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并时刻关注目的地和沿途地区风险等级,倡导采取“点对点”出行方式、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
三、强化主动报备,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所有来衡返衡人员务必要在抵衡前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登记报备,提倡通过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模块报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排查、管控等防疫责任。
(一)中高风险地区来衡返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医学观察管控措施。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来衡返衡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三)低风险地区来衡返衡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卡、健康码绿码,到衡后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在此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未提前主动报备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因隐瞒不报或虽已报备但未自觉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主动、及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五、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要相互转告、相互提醒,全力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相互监督,发现自己身边有来衡返衡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提醒、劝导、报告。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群防群控、群策群治,切实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不断筑牢疫情防控的“衡水防线”。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来源:衡水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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