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来啦
(中英双语版)
全国税务系统正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合肥市税务局精准对接跨境纳税人的个性化涉税诉求,推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中英双语版),通过“5W”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2021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事宜。 汇算清缴对象 Who must file?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下称为纳税人),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Who may not file?
企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参加当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1.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1年,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且已经结清税款:
2.汇算清缴期内已经办理注销;
3.其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不参加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时限 When to file?
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