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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常见疑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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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4 2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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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淮北税务
标题:
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常见疑问解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zA5NDUwNQ==&mid=2652120970&idx=2&sn=2c450693afc2890508d10e8af79599fe&chksm=800a458cb77dcc9a0049108bad5c96be7435fcf2727a640b9d8886395973607bc573097bb12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13 08:00
二维码:
-
关
注
大病医疗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正式实施,关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落地实施。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篇。
01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是什么?
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例如:2021年度的大病医疗支出,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1年度汇算时扣除。如果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费用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支出。到2021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条件,可以在2022年汇算时享受扣除。
02
可以扣除多少?
在一个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03
谁可以享受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具体标准分别计算扣除额。
04
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05
纳税人如何知道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的自付金额?
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已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查询服务。医疗保障部门会向纳税人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您可通过手机下载“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并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年度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累计金额。
06
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07
我选择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
您选择由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在手机上填报大病医疗支出相关信息并指定扣缴单位办理。
个税app操作指引
1.手机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选择“大病医疗”后,选择扣除年度“2021”
3.确认基本信息
4.填写“医疗信息”
【
选择关系
】选择本人、配偶、子、女。若选择配偶、子或女,需选择或添加患者基本信息;
【
医药费用总金额(元)
】及【
个人负担金额(元)
】根据“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结果如实填写。(注:若子女已满18周岁,则不可选择由父母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5.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插播一下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指引
1.下载并登录“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点击首页“
年度费用汇总查询
”,查询到对应金额。
2.其中年度费用总额对应个税APP:医药费用总金额(元);
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对应个税APP:个人负担金额(元)。
- END -
来源:安徽税务
编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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