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
制造业小微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备注:《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也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A Q 2.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哪些?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备注: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A Q 3. 延缓缴纳税费的比例是多少?
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