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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这份12366热点问答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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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4-14 20: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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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定西税务
标题:
【实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这份12366热点问答请查收~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NDI4MTY0MA==&mid=2247502374&idx=3&sn=7038a68ba20ca41871f1a6ae40f4b01c&chksm=ebff5461dc88dd7761c9b1c3f4eead133c3d3b17738a32eed4c2a25ad8aebe367240f351735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13 16:04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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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
热点梳理
问答来啦
好消息!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再延续六个月,而且不仅仅是今年1-6月的税款可以缓缴,去年四季度的税款也可以继续再缓缴六个月哦!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12366电话中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政策的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1.
公告中所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定义和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微企业相同吗?
答:
根据公告第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
此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种包括哪些?
答: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规定,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3.
我是一家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打算享受缓缴政策,请问公告中部分税费种销售额包括哪些?销售额又如何确定?
答:
根据公告第二条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种的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享受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三)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计算年销售额时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成立时间,以纳税人在税务系统中办理信息确认的时间为准。
4.
我是一家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2021年第四季度已经享受了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根据最新公告可以继续延长享受6个月,请问此次延长是否会影响企业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
不影响,您企业在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此,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税政策的纳税人首先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在2022年5月底前进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其中涉及汇算清缴补税、退税业务的,视情形分别处理。
情形一:
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纳税人,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
举例11:纳税人K,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需要补税20万元。由于其享受了2021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缓缴政策,该笔20万元的汇算清缴补税可与此前的10万元缓税一并在2022年10月缴纳入库。
情形二:
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办理退税。
举例12:纳税人L,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5万元。相对而言,及时取得25万元的退税更有利于企业,因此其可以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后,选择申请抵减缓缴的10万元预缴税款,并就剩余的15万元办理退税。
举例13:纳税人M,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万元。相对而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四季度的10万元预缴税款更有利于企业,因此该企业可暂不办理退税业务,待2022年10月,先申请抵减2万元退税,再将剩余的2021年四季度缓缴税款8万元缴纳入库。
5.
我是一家已享受缓缴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但因疫情导致企业收益持续下降,请问如果缓缴到期了仍然无法缴纳税款,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吗?
答:
可以,企业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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