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730
  • Tax100会员 27876
查看: 431|回复: 0

国务院 国发〔2022〕8号 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5121
2022-4-14 10: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grsds//202204/t462542.html
发文单位: 国务院
文件编号: 国发〔2022〕8号
文件名: 国务院 国发〔2022〕8号 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3-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务院
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国发〔2022〕8号


  状态:全文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2年3月19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