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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的纳税人,这份“非接触”办税指南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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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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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7 05: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福州税务
标题: @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的纳税人,这份“非接触”办税指南请查收!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E2MjgyOQ==&mid=2650429195&idx=1&sn=8ed85ba30d936aabf8110853a84495d1&chksm=876b8569b01c0c7fab040a2678b7a230c5898414db862f36456620013cd0ffa2efea35abb4f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06 18:56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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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明确了2022年留抵退税政策。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明确若干征管事项。
(点击查看公告全文)
【申请前提醒】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在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
【申请流程】
第一步
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模块,点击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

第二步
在页面左侧菜单栏选择【误收多缴退抵税】-【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

第三步
认真阅读【提示】页面弹框,按实选择,如选择【确认】则进入留抵退税申请模块。

第四步
进入留抵退税申请模块,请认真阅读【提示信息】页面弹框。
★选择【我已知晓上述法律责任,选择系统为我预填数据】,则系统自动预填申请表数据,如预填数据有误,可对相关数据进行手工调整;
★选择【我已知晓上述法律责任,选择自行填报申请数据】则不加载预填信息,均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或填报。

第五步
点击确定,进入《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填报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核对无误后提交留抵退税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收到《涉税事项受理回执单》。


填报需知:
? 1.先填写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 2.【退税企业类型】,系统会自动按照纳税人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判断其所属的企业类型,并自动为其修改退税企业类型。信息提交后会弹出页面提示,核对后点击“确定”。
判定依据:
(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2)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 3. 【申请退还项目】,可单独选择存量留抵税额或增量留抵税额,可也同时勾选。
判定依据:
(1)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的定义
①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A.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B.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②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A.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B.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申请的时间节点
①增量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均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②存量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如下:
A.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B.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C.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D.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另外,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来源:晋安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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