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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问题,轻松解读微型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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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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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7 01: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绥化税务
标题: 5个问题,轻松解读微型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zgzNTQ5OA==&mid=2247504124&idx=4&sn=e3efb9020598bb8e4d9c36bad0fa3f37&chksm=97f12279a086ab6fc1a7845bf5d4542c671e06ac81d08a73a97e0f48444a19d11978f2e2b26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06 14:43
二维码: -



一、什么是微型企业?
  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银发〔2015〕309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微型企业的范围。
  对于上述文件中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以每年的增值税销售额不同区间,分别划分。
  微型企业标准为每年的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特别注意,不包含100万元。

二、微型企业享受什么样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同时,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特别提示: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三、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有哪些?
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
  
四、什么是增量留抵税额,什么是存量留抵税额?
什么是增量,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什么是存量,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五、如何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只需要提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这张申请表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当面提交,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提交。在电子税务局和核心征管系统已经分别实现了《退(抵)税申请表》中大部分数据的系统预填,也就是说,纳税人只需填写其中“退税企业类型”、“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申请退还项目”以及“销售额及占比”5项由系统无法自动采集的数据,其他数据均可从税收征管系统中直接带入,并由纳税人确认后完成填写。
  特别提示: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
  特殊的是: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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