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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附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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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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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3 03: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兰州新区税务
标题: 一文读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附操作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NTM0MzA0Mg==&mid=2247490990&idx=1&sn=d92b6470d6a2de00b17cc015f1b7cefa&chksm=e94eab83de3922958cd777db13af19769cfbb6b844bdc22b2b6b73060cf333b65f8b847ed93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02 11:07
二维码: -


一文读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附操作指引)


为了减轻纳税人抚养子女的负担,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点击查看原文,正式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至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成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家庭”的第七位成员。
同时,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已将专扣填报系统功能升级。
自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为了让家有小宝宝的纳税人尽快享受这一政策红利,新区税务特意为大家梳理了政策要点、操作指引、温馨提示及热点问答,请大家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政策要点


操作指引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APP
操作流程

APP上申报“五步走”
第一步
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
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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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
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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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在“基本信息”界面,纳税人录入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如之前填写过个人信息或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则会自动填入,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
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
提示: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并填写“他(她)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





第四步
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其中一种。
选择完成并确定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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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界面。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
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
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提示: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






温馨提示

TIPS
需要提醒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热点问答
1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问答口径


2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办税问答

END


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科 刘娉婷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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