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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12366本周热点问题解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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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4-2 04: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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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湖州税务
标题:
【答疑解惑】12366本周热点问题解答(六)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zY3NjcyMw==&mid=2247501276&idx=3&sn=806903259123ecddb9c130c5afad406c&chksm=fc30a400cb472d16606db1bc5efe5767cf4aa715d7339c93bbd4acbec6153e2da60c27f8d33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01 16:22
二维码:
-
Q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吗?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A
Q
二、单位是小型微利企业,但是资产超过5000万,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征吗,减征多少?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A
Q
三、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什么资料?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三、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请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选择“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进行办理即可。
A
供稿:市局纳税服务中心
编辑: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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