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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增值税留抵退税干货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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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4-2 03: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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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保山税务
标题:
@纳税人 增值税留抵退税干货请收好!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jUyNjczMA==&mid=2247540122&idx=1&sn=460f86804efcdbd649cadfca9901aab7&chksm=fbc1a07fccb62969b75ebdc8f8bc70eba04ef9faf66e5f68f2dd0b42fa114a5b9f99d1e02a6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01 18:45
二维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小微企业留抵税额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
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Rely on yourself
一、什么是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公告所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留
抵
退
税
二、
适用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条件1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条件2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条件3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条件4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三、各企业申请留抵退税的时间?
企业类型
申请时间
留抵税额类型
小微企业
2022年4月起
增量留抵退税
微型企业
2022年4月起
存量留抵退税
小型企业
2022年5月起
存量留抵退税
制造业等中型企业
2022年7月起
存量留抵退税
制造业等大型企业
2022年10月起
存量留抵退税
四、你知道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吗?
增量留抵税额
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
公告所称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温馨提示
01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温馨提示
02
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供稿:施甸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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