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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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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4-2 00: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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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顺义税务
标题:
【答疑解惑】热点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E5ODk1Nw==&mid=2653467244&idx=4&sn=77f98420ab838f7df87eec7ff62226f3&chksm=80ae9c2eb7d91538bd603fa7df02429eebbb0ae45e5ea1c58c6cd35d143ed8fd66bf97f259f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01 17:00
二维码:
-
01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怎么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点击打开
02
纳税人计算
留抵退税
进项构成比例时是否需要扣除转出的进项税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
留抵退税
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二、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点击打开
03
加大小微企业
留抵退税
力度,企业什么时间可以申请退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
留抵退税
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
留抵退税
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
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点击打开
04
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
留抵退税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
留抵退税
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三、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
留抵退税
、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
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点击打开
05
纳税人享受
留抵退税
后还能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
留抵退税
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十、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
留抵退税
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
留抵退税
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
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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