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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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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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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 01: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湖南税务
标题: 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DE1MDQ3OA==&mid=2651700062&idx=2&sn=7ba7f990a97f8b38ba4a395f02716c40&chksm=8023be7fb75437699fc495d9e0d0ead820db3036176444b50886565d65e453a9c4e2086cbbc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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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3-31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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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出台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大决策,是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减负的重要之举。通过更大力度的退税红利直达快享,及时将企业在购进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等进项税额未抵扣的部分予以退还,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信心,鼓励企业投资。今年留抵退税新政为市场主体新增1.5万亿元现金流,真金白银的退税将直接增加企业收入,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轻装简行”,真正做到助企纾困。
二、哪些企业符合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3月2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14号公告明确了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的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
今年的新政主要是加大小微企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力度。将原来仅适用于先进制造业的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到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并一次性退还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三、今年留抵退税政策主要的变化是什么?
一是降低了退税门槛。对于符合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取消了“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大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但要注意的是,取消小微企业退税门槛是阶段性政策,目前的执行时间为2022年底前。
二是退税比例有提高。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退税比例均提高至100%。
三是开展存量退税。今年不仅退付增量留抵税额,还要退还以前年度结存的进项税额。
四是进项构成扩围。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涉及的扣税凭证种类增加了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电子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两类。
四、大、中、小、微企业四种规模,如何进行区分判断?
目前政策规定的大、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根据行业不同主要有三类:
一是金融业企业依据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照资产总额指标进行划型。
二是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16类行业,按照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三是上述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大型企业,是指除上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五、14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有哪些?
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六、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按照14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均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七、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一)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四)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八、纳税人如何申请留抵退税?
纳税人适用14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仅需要提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提交,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
九、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举例说明: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再无存量留抵税额。
十、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十一、纳税人如何计算退税金额?
适用14号公告政策的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十二、当前纳税信用级别不是A级或B级,还有机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吗?
税务机关将于2022年4月发布2021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当前纳税信用级别不是A级或B级的纳税人,在2021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中,达到纳税信用A级或B级的,可按照新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是否符合申请留抵退税条件。

编辑设计:湖南税务
来 源:湖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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