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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那些事,您都懂了吗?来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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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3-31 06: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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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怀柔税务
标题: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那些事,您都懂了吗?来看这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jgxMTIxNw==&mid=2652018191&idx=2&sn=614227e14bbbe527bcfb9b723c9c1e33&chksm=84fea1b1b38928a773a209fab4445f498734b56981cee3d19af174d83b4b7a1ac53bb5ce014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30 15:24
二维码:
-
来源:北京怀柔税务
中国移动
10:35
75%
微信(20)
小柔
小柔小柔,方便说话吗?
方便的,说吧。
那个《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有点问题搞不懂,想麻烦你给讲一下。
不客气,有啥不明白的,尽管问。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是否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那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后,发票要怎么开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可以开具,应按照什么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假如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要怎么办呢?
本公告第二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即:如果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最后问一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次免税政策,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本公告第三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上述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5万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和第二条确定。
明白了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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