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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免税、减税!一大波税收优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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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3-30 04: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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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无锡税务
标题:
退税、免税、减税!一大波税收优惠来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0NTMyMA==&mid=2650183311&idx=1&sn=fe1585d6644f1b626a959dd6323b2b2c&chksm=8818f028bf6f793e02ad01a8a75f8b0a590cc55fe3d836ae4e554109a378c10044800194450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29 20:46
二维码:
-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推出一系列
退税、免税、减税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
锡小税为大家整理好了
赶紧转发收藏吧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政策要点: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政策要点: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政策要点: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政策要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政策要点: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政策要点: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政策要点:
1.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2.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想要了解更多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下方专题→组合式税费政策
即可查看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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