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322
  • Tax100会员 33248
查看: 310|回复: 0

惠苗固本 百条税惠(六十五)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2-3-29 14: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平税务
标题: 惠苗固本 百条税惠(六十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jU2ODYzNg==&mid=2247492321&idx=2&sn=823c7040a5352d09195eb6151f4a6789&chksm=fccc47b2cbbbcea410ccf6424ac609e1d43feafdabc35e50f85dbb1ef6222c3c17fd39a2759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29 11:05
二维码: -
暖心小问答
我为小微企业送政策

让您轻松了解税收知识
为您快速解答税费疑惑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Q
企业出钱让企业的员工去参加职业技能资格培训,那么企业是否需要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薪金所得;
……”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
因此,企业出钱让企业的员工去参加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企业需按照工资薪金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A
您的”非常满意“
是税务人的不懈追求!

长按二维码
关注南平税务

记得关注哦
我们下期再见
589_164853634751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