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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们 来源:欧盟委员会官网 编译整理: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01
正文
3月18日,欧洲税务顾问联合会(ETAF)在向欧盟委员会发出的反馈声明(详见附件)中说:全球最低税率改革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球范围内的实施情况。为避免欧盟执行支柱二,但像美国这样的辖区不执行的情况(尽管美国签署了双支柱方案,但美国将继续执行其GLITI制度,而不会将支柱二转化为国内法,且3月15日OECD发布的支柱二GLoBE立法模板评注及其示例中,并未就支柱二与美国GLITI制度如何共存进行明确),ETAF认为支柱二中可以考虑引入一种“日落条款”,以确保如果欧盟的大量大型国际伙伴不遵守该协议,该协议将自动停止适用。
“日落条款”经常在欧盟法律中使用,例如关于法律文本具体条款的适用。“日落条款”可以是有条件的,也可以有固定的到期日期。2018年9月,欧盟财长在讨论数字服务税时,法国财政部长布鲁诺·勒迈尔提议在拟议的指令中增加“日落条款”,以便一旦OECD层面作出决定,OECD的解决方案将取代欧洲解决方案。
关于支柱二的执行情况提出的另一个问题是时间表和OECD仍在微调一些规则的事实。ETAF敦促欧盟在最后确定《EU实施支柱二最低税指令草案》(以下简称“指令”)之前考虑OECD的剩余工作,因为对指令的所有修改都需要欧盟成员国的一致同意。因此,ETAF对拟议指令中的一项条款表示关注,该条款称成员国在实施指令时应使用OECD评注和实施框架作为“说明或解释的来源”,这些详细规则应直接纳入指令,而且将这些规则引入国内立法的选择不应留给成员国自行决定。
欧盟理事会主席国法国提出的折衷提案增加了一条关于安全港的条款,称如果位于该辖区的成员实体的有效税收水平符合合格的国际安全港协议的条件,则该辖区的集团应缴纳的补足税在一个财度应视为零。国际社会尚未设计这些条件,但折衷提案不允许委员会提出实施法案以引入和协调这些安全港条件的可能性。委员会只有权提出一项旨在给予第三国同等地位的执行法案。
税收是一个永恒演变的问题,税务顾问应该对任何未来的发展持开放态度并做好准备,包括降低门槛和将新规则应用于小公司的事件。
ETAF表示,对3月15日举行的欧盟财长之间关于支柱二指令的最后一次辩论表示担忧:我们希望一些成员国在讨论期间表达的担忧不会以某种方式导致在欧盟层面重新谈判已经在OECD层面谈判和商定的内容。
ETAF认为:关于波兰要求在执行支柱一和支柱二之间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系,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可以假定这种方法只会导致拖延有效执行支柱二。 02
附件 ETAF’s feedback on the Implementing Directive for Pillar II ETAF对实施支柱二指令的反馈
Introduction 引言
On 22 December 2021, the EU became the firstjurisdiction to start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for the transposition of theso-called Pillar II of the OECD agreement to reform the international taxsystem, i.e. the minimum 15% effective tax rate for large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MNE).
2021年12月22日,欧盟成为第一个启动“OECD协定”支柱二“国际税收体系改革”立法程序的辖区,即大型跨国企业(MNE)的最低有效税率15%。
Right after its publication, the European Tax Adviser Federation (ETAF)welcomed the proposal for an Implementing Directive, bringing the EU one step closer to fair taxation, and largely seesit as a genuine “tax revolution”.
欧洲税务顾问联合会(ETAF)在其指令发布后立即对实施指令的提议表示欢迎,这使欧盟更接近公平税收,并在很大程度上将其视为一场真正的“税收革命”。
The proposed rules will apply to any large group,both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which meets the annual threshold of more t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