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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微课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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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微课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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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3-22 13: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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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朝阳税务
标题:
汇算微课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E2OTI5Nw==&mid=2654387202&idx=1&sn=3403a5325c96a2c0e62c38c25cefeb1f&chksm=8b57a4bcbc202daa756dd0fecfdb114746c230e76f5c50dff713ab6355ddb7364bfed6a7a4f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22 11:46
二维码:
-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为了帮助您更好地完成汇算清缴,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录制了一系列微课堂。本期主要讲解制造业中小微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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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
,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的有关事项。
今天,我们主要介绍公告中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内容。
一、2021年四季度预缴税款继续缓缴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可以延缓三个月缴纳。在此基础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
规定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例】纳税人A按季缴纳相关税费,已经按规定缓缴了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缓缴期限3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缴纳。2号公告发布后,相关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2年10月申报期内缴纳。
二、2022年一季度、二季度税款缓缴的规定
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一)什么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本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
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二)销售额如何规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其中,针对企业成立时间的不同,年销售额的确认有不同的规定:
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3.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我们分别举例来说明一下成立不满一年及2022年新成立这两类企业的年销售额的确定方式。
【例】纳税人B属于制造业企业,于2021年4月28日成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其实际经营月份9个月,总销售额为1200万元,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1200万元/9×12=1600万元。按照《公告》规定,该纳税人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
【例】纳税人C属于制造业企业,于2022年1月20日成立,若按季申报,首个申报期为2022年4月,销售额为300万元,其实际经营3个月,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300万元/3×12=1200万元。按照《公告》规定,该纳税人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
(三)电子税务局如何提示?
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税务部门对电子税务局进行了优化,开通了缓税提示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判断。
三、2021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缓缴的规定
公告明确了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首先,享受汇算清缴缓缴的企业需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2021年第四季度已经享受了缓缴政策。
其次,汇算清缴应补税款缓缴期限的判断规则为:享受2021年四季度预缴缓缴期限的最大值。
在此基础上,对汇算清缴补税、退税视情形分别处理。
情形一: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纳税人,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
【例】纳税人F,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需要补税20万元。由于其享受了2021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缓缴政策,该笔20万元的汇算清缴补税可与此前的10万元缓税一并在2022年10月缴纳入库。
情形二: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办理退税。
【例】纳税人G,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5万元。相对而言,及时取得25万元的退税更有利于企业,因此其可以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后,选择申请抵减缓缴的10万元预缴税款,并就剩余的15万元办理退税。
【例】纳税人H,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万元。相对而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四季度的10万元预缴税款更有利于企业,因此该企业可先申请抵减2万元退税,再在2022年10月将剩余的2021年四季度缓缴税款8万元缴纳入库。
四、有关事项提示
(一)2022年1月份相关税费在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缓缴政策?
对于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可缓缴税费,企业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二)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的,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对符合缓缴税费条件的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等情况,区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是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为非制造业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制造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超过50%的说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后期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行业信息更正。二是对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制造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行业信息,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三)在缓缴期限内纳税人能否提前缴纳税款?
纳税人已选择享受缓缴优惠,但在缓缴期限内提前发起缴款的,电子税务局将提示是否确认要提前缴纳已缓缴的税款,并充分尊重纳税人意愿,纳税人可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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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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