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10
  • Tax100会员 27985
查看: 504|回复: 0

浙科发高[2010]183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浙江瑞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129家企业为201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991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16
2020-6-9 12: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10/9/16/art_8410_12442.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浙科发高[2010]183号
文件名: 浙科发高[2010]183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浙江瑞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129家企业为201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9-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浙江瑞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129家企业为201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浙科发高[2010]183号

【发布文号】 浙科发高[2010]183号
【发文日期】 2010-09-16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现认定杭州立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332家企业为2010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请各地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并按规定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浙江省201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浙江省201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