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64
  • Tax100会员 27969
查看: 583|回复: 0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税委会〔2010〕11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埃塞俄比亚等32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63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636
2020-6-9 12: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szcfg.gz-l-tax.gov.cn/PRC/manage/PrcKnEntry/showFor.do?entryId=40288055593deee901593ff4ffb50076&entryCode=0001010101010001
发文单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文件编号: 税委会〔2010〕11号
文件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税委会〔2010〕11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埃塞俄比亚等32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年06月01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埃塞俄比亚等32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0〕11号


海关总署:
我国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免关税待遇的第一步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报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等32个已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国别名单见附件1)的部分商品(商品清单见附件2)实施零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1. 已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名单.doc
2. 对有关最不发达国家实施零关税的商品清单.pdf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