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显示不出来,有可能是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纳税人正确的任职受雇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是否选择为雇员,是否填写离职日期等)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也有可能是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状态为注销或非正常。请纳税人联系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处理。 A Q 3.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成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主要渠道,今年有哪些优化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政策解读明确:“一是优化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对于选择适用空白申报表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我们在空白表的填报界面上,提供了纳税人可再次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的功能,更好满足纳税人需要。
二是优化社保费填写方式。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的纳税人,结合部分地区按月、季、年不同缴费情形,新增按季度或者年度填报的选项,让纳税人新增社保时更加方便。
三是优化增加提示提醒。一方面,增加更多的服务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便利地办理年度汇算;另一方面,对填报减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依法如实申报,降低纳税人误填错填几率。”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