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07
  • Tax100会员 33120
查看: 252|回复: 0

重要通告

5124

主题

5154

帖子

520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206
2022-3-18 01: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重庆税务
标题: 重要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4MzM0MA==&mid=2684229464&idx=1&sn=b056a014dacf1a181efa8cf7a6b00b1f&chksm=85e499dbb29310cd09a4bf6d2a879ab864c7164436eff9b8a721bad68b83280f3af67abd3e6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17 08:47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2年2月
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号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大力推进“全程网上办”,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于2022年2月对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了功能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功能优化涉及简易程序处罚、刷脸认证(川渝通办)、委托代征被代征人的完税证明开具、刷脸和短信认证、土地出让税费申报及作废、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及作废(移动端)、“六税两费”相关税费申报表调整等7项业务功能模块。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888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

  特此通告。

  附件: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2年2月功能优化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
2022年2月功能优化内容

↓ ↓ ↓

一、优化简易程序处罚以及“首违不罚”功能
优化后的简易程序处罚功能在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违法处置目录下。
1、若纳税人符合“首违不罚”条件,则可点击“待处理”跳转至《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预览页面,纳税人若无异议,确认后出具《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承诺书》,系统自动发起并办结流程;纳税人若存有异议,按意愿选择是否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陈述申辩。
电子税务局首违不罚判定条件:
(1)纳税人的违法记录为自设立登记以来的首条逾期申报违法违章登记信息;
(2)纳税人的逾期申报违法违章行为已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内改正(已完成逾期申报且申报时间小于或等于责令限期改正期限日期)或主动改正;
(3)纳税人处于正常户状态。
2、当纳税人不满足“首违不罚”条件时,适用简易处罚。纳税人点击“待处理”后,系统自动计算出罚款金额,若无异议,则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同时可使用处罚决定书下方的“罚款缴纳”跳转至税费缴纳功能缴纳罚款。纳税人若存有异议,按意愿选择是否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陈述申辩。
二、部分川渝通办功能增加刷脸认证
跳转至重庆门户时,首先验证自然人是否注册,若未注册则获取四川数据自动注册。门户校验通过后,页面刷新二维码进行刷脸验证。刷脸验证通过后,再跳转具体功能。
三、新增完税证明开具功能(适用委托代征的被代征人)
代征人可录入被代征人识别号为被代征人开具证明,被代征人也可以录入代征人识别号自行开具证明,支持正常开具和补开。
四、优化刷脸和短信认证功能
同一次登录会话期内,纳税人若使用多个需刷脸或短信认证的功能时,同一种认证方式只需完成一次。例如纳税人点击的两个菜单都需要人脸识别,若第一个已经验证成功,第二个不再验证。
五、新增土地出让税费申报及作废功能
在税费申报及缴纳中,增加其他申报—土地出让税费申报,可办理土地出让信息采集及申报;增加申报更正—土地出让税费申报信息查询及作废,可查询已填报的土地交易信息,以及办理状态,其中处于可作废状态的,作废后可重新进行申报。
六、移动端增加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及作废功能
在办税—申报缴纳下增加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作废功能,用于自然人办理相关申报。
七、调整部分税费申报表
根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的政策文件(财税〔2022〕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修订了《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增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优惠申报有关数据项目。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来源:重庆税务
665_164753945183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