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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措施指引
面对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国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相关税费优惠,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办税缴费服务,是税务部门当前的首要任务。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沧州市税务局对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本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税费优惠政策方面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3.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5.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6.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惠性所得税减免优惠
7.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政策
8.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
9.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所得税税前扣除
10.支持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税收征管措施方面
1.核定定额调整
2.停业登记
3.延期申报
4.延期缴纳税款
5.受疫情影响免于行政处罚、认定非正常户
6.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指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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