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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个税汇算要诚信,异议申诉勿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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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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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7 01: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江西税务
标题: 注意!个税汇算要诚信,异议申诉勿滥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MDMwNzk3MQ==&mid=2247507015&idx=4&sn=236a30e7cbfe9735684ffb62b40bd49f&chksm=e986a8abdef121bdf73984cb8b1070a22907546a8866990b11cf7617e195c09e2fb11ca1a55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16 15:00
二维码: -
2021年度个税汇算
正在申报!
近期
税务部门受理了一些
个税异议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自然人在办理个税业务时如发现任职受雇信息、收入纳税明细、办税权限与实际不相符时,可以就不属实的信息和有异议的记录发起申诉。
异议申诉对于打击身份信息冒用
避免多缴税款有良好的效果

但在日常工作中,存在大量
滞后申诉、无效申诉和虚假申诉
其中包含了什么样的情形呢?



针对以上几种情况
给大家一些小建议
快来一起看看


建议
对收入纳税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纳税人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
如果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您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您年度汇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可先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单位拒不更正或无法联系到单位的,再通过上述渠道进行申诉。

最后再提醒一下大家
申诉时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
如果
虚假申诉导致少缴税款
会影响纳税信用
情况严重的
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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