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86
  • Tax100会员 27981
查看: 394|回复: 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关税〔2010〕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林业局2010年度种子(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63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636
2020-6-9 12: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szcfg.gz-l-tax.gov.cn/PRC/manage/PrcKnEntry/showFor.do?entryId=40288055593deee90159400114860086&entryCode=000100010101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财关税〔2010〕9号
文件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关税〔2010〕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林业局2010年度种子(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年03月12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林业局2010年度种子(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财关税〔2010〕9号


海关总署: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十一五”期间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的税收优惠政策,经审核,国家林业局2010年度种子(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见附件1、2)已经确定,请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6〕3号)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附件.xls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