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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医保发〔2021〕9号 |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湘潭市民政局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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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xiangtan.gov.cn/1085/1082/1084/content_933364.html
发文单位: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文件编号: 潭医保发〔2021〕9号
文件名: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湘潭市民政局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印发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年3月26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湘潭市民政局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印发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潭医保发〔2021〕9号

各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定点护理服务机构:
现将《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湘潭市民政局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护理服务,保障护理服务质量,根据《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潭政办发〔2020〕33号)《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潭医保发〔2021〕1号)等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待遇保障对象提供的护理服务。
待遇保障对象是指经长护险失能评定达到重度失能等级,纳入长护险待遇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
第三条 坚持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方向,建立全市统一的长护险护理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确保待遇保障对象获得规范、标准的护理服务。
第四条 长护险护理服务项目是指为待遇保障对象解决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医疗护理需求的具体服务内容。护理服务项目范围包括三大类共计48项,分别为基本生活照料25项、医疗护理15项、康复训练8项(简称《服务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长护险护理服务项目的执行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按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附件2)开展护理服务。
第五条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建立护理服务综合评估制度,每季度对收治的待遇保障对象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综合评估次数。
第六条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根据初次综合评估结果为每个待遇保障对象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服务计划。护理服务计划应包括预期的护理目标以及采取的具体护理项目、服务频次等。护理服务计划可根据待遇保障对象病情变化及护理需求适时进行调整。
第七条 护理服务机构的护理人员应按照护理服务计划,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完成各项服务,并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服务项目、服务频次等内容。相关服务内容通过长护险信息系统实时传送至承办机构。没有护理服务记录发生的费用,长护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八条 入住定点医疗机构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的待遇保障对象,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由疾病导致呼吸窘迫,需要长期或间断吸氧维持;
2.脑卒中后、帕金森病、运动神经元病、阿尔茨海默病、额颞叶痴呆、路易体痴呆、血管性痴呆等疾病导致进食及排泄困难,需鼻饲或肠外营养;或长期留置导尿管,需进行管路护理;
3.恶性肿瘤患者放弃实质性治疗,仅口服药品进行姑息治疗;肿瘤术后有结肠造瘘管、膀胱造瘘管等管路,有管路护理需求;
4.骨折后骨折愈合不良导致排泄困难,有并发压疮风险,需进行专业的防压疮护理;
5.严重心、肺、肾疾病(如冠心病、心肌病、风心病、慢阻肺等)患者,反复发作且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严重障碍,或伴有顽固性心衰、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需要医务人员定期诊查,指导用药及治疗;
6.严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不佳,需要医务人员按时对其血压、血糖进行监测以指导其用药及治疗;
7.临终关怀病人,家属放弃医疗及抢救的;
8.因其它原因导致重度失能,经治疗后病情稳定,但仍有长期医疗护理需求情形的。
第九条 待遇保障对象病情符合第八条规定选择入住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项目清单》中的基本生活照料类、医疗护理类和康复训练类护理项目产生的护理服务费用,由长护险基金和待遇保障对象按政策规定支付,《服务项目清单》内项目不得另外再收取待遇保障对象的费用。
待遇保障对象病情不符合第八条规定,因个人原因强烈要求入住定点医疗机构的,长护险基金按定点养老机构结算标准结算,其余部分费用由待遇保障对象或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 定点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清单》中的基本生活照料类项目费用由长护险基金和待遇保障对象按政策规定支付,《服务项目清单》内基本生活照料类项目不得另外再收取待遇保障对象的费用。
第十一条 护理人员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时,应着装规范,配带工作证(牌),根据待遇保障对象或监护人选择的护理服务项目提供护理服务,服务起止时进行定位打卡。服务时应有待遇保障对象监护人或其他亲属在场,并开启记录仪,一般采用信标和(或)录音笔的形式,注意保护待遇保障对象隐私。服务结束后由待遇保障对象监护人或近亲属作出服务评价。
第十二条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供上门护理服务计价标准:生活照料类计价标准每次75元,服务时长1.5小时;医疗护理类和康复训练类计价标准每次75元,服务时长1小时。其中长护险基金支付60元/次,个人自付15元/次,每周上门护理3-4次,每月上门护理次数为16次。因住院或其他原因导致上门服务次数不足16次的,以实际发生的护理服务频次结算。
第十三条 待遇保障对象要求提供长护险待遇支付范围外的护理服务,护理人员应及时告知,并取得待遇保障对象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其费用由待遇保障对象或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建立护理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每月结算时对护理人员的护理服务行为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将满意度评价结果与护理人员考核挂钩。对满意度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完善。承办机构对护理服务机构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情况定期进行患者满意度抽查,满意度评价结果纳入护理服务机构考核范围。满意度评价采取问卷调查、电话随访、入户探访等不同形式。
第十五条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护理服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护理服务对象的失能情况(或病情)变化,待遇保障对象病情发生变化需要转院治疗,应及时告知其家属转诊送医。
第十六条 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注意双方的安全,如发生意外或其他事故导致纠纷,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按法律法规规定解决。
第十七条 长护险试点运行期间,长护险《服务项目清单》和服务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运行情况、护理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待遇保障对象服务需求变化及服务成本增长等客观因素,可适时调整服务项目范围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清单
2.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标准及操作规范


附件1

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清单

序号
服务分类
服务项目
服务时长
频  次
服  务  内  容
1
基本生活照料
头面部清洁、梳理
10-20分钟
3次/日
让护理对象选择舒适体位,帮助其清洁面部和梳头,为男性护理对象剃须。
2
洗  发
15-30分钟
1-2次/周
让护理对象选择舒适体位,帮助护理对象清洗头发。
3
指/趾甲修剪
10-20分钟
必要时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意识、生活自理能力以及个人卫生习惯,选择合适的工具对指/趾甲适时进行修剪。
4
手/足部清洁
10-15分钟
1-2次/日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手、足部皮肤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给予清洗手和足部。
5
温水擦浴
15-30分钟
1-2次/日
根据护理对象病情、生活自理能力及皮肤完整性等,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温水擦浴。
6
沐  浴
30-50分钟
1-2次/周
根据护理对象病情和自理能力选择适宜的沐浴方式,沐浴方式有淋浴、盆浴、坐浴等。
7
协助进食/水
10-30分钟
3-5次/日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饮食种类、液体出入量、自行进食能力,选择恰当的餐具、进餐体位、食品种类让对象摄入充足的水分和食物。
序号
服务分类
服务项目
服务时长
频  次
服  务  内  容
8
基本生活照料
口腔清洁
10-20分钟
2次/日
根据护理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并协助有自理能力或上肢功能良好的半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漱口、自行刷牙的方法清洁口腔;对不能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棉棒擦拭、棉球擦拭清洁口腔。
9
协助更衣
10-20分钟
必要时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意识、肌力、活动和合作能力、有无肢体偏瘫,手术、引流管,选择适合的更衣方法为护理对象穿脱或更换衣物。
10
整理床单位
10-15分钟
2次/日
为不能自理服务对象采用适宜的方法整理床单位。
11
排泄护理
10-20分钟
必要时
根据护理对象病情和自理能力,选择轮椅、助行器、拐杖等不同的移动工具,协助老人如厕。
12
失禁护理
10-20分钟
必要时
为大小便失禁的护理对象进行护理,保持局部皮肤的清洁,增加护理对象舒适。
13
床上使用便器
10-20分钟
必要时
根据护理对象生活自理能力及活动情况,帮助其在床上使用便器,满足其需求。
14
人工取便术
10-20分钟
必要时
用手取出护理对象嵌顿在直肠内的粪便。
15
会阴护理
10-20分钟
2次/日
根据会阴部有无伤口、有无大小便失禁和留置尿管等,鼓励并协助护理对象完成会阴部的擦洗或冲洗。
16
药物喂服
10-15分钟
1-4次/日
遵医嘱协助护理对象口服药物。
序号
服务分类
服务项目
服务时长
频  次
服  务  内  容
17
基本生活照料
协助翻身叩背排痰
10-20分钟
必要时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有无手术、引流管、骨折和牵引等,选择合适的翻身频次、体位、方式帮助护理对象翻身拍背,促进排痰。
18
协助床上移动
5-10分钟
必要时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肢体活动能力、年龄、体重,有无约束、伤口、引流管、骨折和牵引等,协助适度移动。
19
借助器具移动
15-30分钟
必要时
根据护理对象病情和需求,选择适宜的移动工具(轮椅、平车等),帮助护理对象在室内或住宅附近进行移动。
20
皮肤外用药涂擦
5-10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用棉签等蘸取药液直接涂抹护理对象皮肤进行治疗(不含药物、耗材)。
21
压疮预防护理
10-20分钟
必要时
对易发生压疮的护理对象采取定时翻身(每2小时一次)、气垫减压等方法预防压疮的发生。为护理对象提供心理支持,为护理对象家属进行压疮预防护理的指导(不含气垫床)。
22
鼻饲
15-30分钟
4-6次/日
遵医嘱从胃管内灌注适宜的流质食物、水分和药物(不包括耗材、药物、食物)。
23
安全护理及指导
20-40分钟
1次/日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意识、活动能力、生理机能、家庭环境等,做好噎食、坠床、跌倒、烫伤、误吸、误食、错服药物等意外的防护。同时对护理对象或其家属进行安全方面的指导。必要时指导护理对象或其家属选择合适的安全保护用具,安全保护用具包括保护手套、保护带(腕带、腰带)、保护床栏、护理垫、保护座椅、保护衣等。
序号
服务分类
服务项目
服务时长
频  次
服  务  内  容
24
基本生活照料
人工肛门便袋
护理
15-20分钟
必要时
为直肠、结肠或回肠肛门改道造瘘术后患者提供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包括肛门便袋的使用、局部皮肤的护理等内容(不包括耗材)。
25
开塞露/直肠栓剂
给药
10-20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为护理对象经肛门使用开塞露、直肠栓剂,观察护理对象用药反应(不含药物)。
26
医疗护理
药物管理
10-15分钟
必要时
根据护理对象的自理能力代为保管药品、分发药品(不含药品)。
27
物理降温
10-20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为高热护理对象进行擦浴降低体温(不包括耗材)。
28
留置尿管的护理
15-20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对留置尿管的对象做好会阴护理,保持尿道口清洁,保持尿管通畅。定期更换尿管及尿袋。留置尿管期间,妥善固定尿管及尿袋,拔管后根据病情,鼓励护理对象多饮水,观察护理对象自主排尿及尿液情况,有排尿困难及时处理(不包括耗材)。
29
生命体征监测
10-15分钟
必要时
为护理对象进行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四个方面的监测(不包括耗材)。
30
吸  氧
10-15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给予护理对象吸入氧气(不包括耗材),输氧时间每日累计不超过三小时。
序号
服务分类
服务项目
服务时长
频  次
服  务  内  容
31
医疗护理
灌  肠
15-20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将灌肠液经肛门灌入肠道,软化粪块、刺激肠蠕动、促进排便、解除便秘、清洁肠道(不包括耗材)。
32
导尿
15-20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将导尿管经由尿道插入到膀胱,引流出尿液。导尿分为导管留置性导尿及间歇性导尿二种(不包括耗材)。
33
血糖监测
5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对护理对象手指实施采血,用血糖仪测得数值。将结果口头告知护理对象/家属,做好记录(不包括耗材)。
34
压疮伤口换药
15-20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按护理对象压疮疮面大小,选择适宜的药物和合适的敷料,进行压疮伤口换药(不包括耗材)。
35
肌肉注射
5-10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将药液通过注射器注入护理对象的肌肉组织内(含一次性注射器)。
36
皮下注射
5-10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将药液注入护理对象的皮下组织。常用注射部位为上臂、腹部及股外侧(不含一次性专用胰岛素注射器,笔用针头)。
37
静脉血标本采集
5-10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为护理对象经静脉抽取血液标本(含一次性采血器、注射器)。
38
造瘘护理
20-30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对受到肠液及粪便污染的造瘘口周围皮肤进行护理及定期更换造瘘袋(不包括一次性造瘘底盘和造瘘袋)。
39
气管切开术后
护理
20-30分钟
必要时
遵医嘱对气管插管及周围皮肤进行消毒处理。密切观察呼吸、有无异常分泌物,痰液粘稠时及时进行吸痰,严密预防并发症(不包括耗材)。
序号
服务
分类
服务项目
服务时长
频  次
服  务  内  容
40
医疗护理
医师诊查
10-20分钟
1-2次/周
询问病情、听取主诉(护理对象本人或监护人或护理员)进行一般物理检查,向患者或家属告知病情,解答患者咨询,根据护理对象病情提供护理方案或治疗方案。
41
床椅移动训练
30-45分钟
必要时
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做到床椅移动功能障碍有所改善,使生活自理能力得到提升。
42
站立训练
(肌力训练)
30-45分钟
必要时
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做到全身肌力、感觉功能得到训练及提高。
43
步态平衡功能训练
30-45分钟
必要时
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做到关节活动度、行走能力均得到训练及提高。
44
言语训练
30-45分钟
必要时
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帮助护理对象语言肌肉得到训练,包括舌肌、面部肌肉和声带运动的训练。
45
预防噎食指导
吞咽功能障碍训练
30-45分钟
必要时
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可通过咽部冷刺激与空吞咽训练,专门闭锁训练,摄食训练等方法,使患者哽咽能力得到提升,并进行预防噎食指导。
序号
服务
分类
服务项目
服务时长
频  次
服  务  内  容
46
康复训练
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
30-45分钟
必要时
根据患者病情及实际情况,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对护理对象进行认知功能评定,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提供康复及照护指导。
47
关节活动度训练
30-45分钟
必要时
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做到关节活动度、肌力、感觉功能均得到训练及提高。
48
生活自理能力
训练(作业疗法)
30-45分钟
必要时
训练护理对象进食、个人卫生、穿脱衣裤鞋袜、床椅转移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为关节活动障碍的护理对象进行被动运动,促进肢体功能的恢复。对护理对象及其家属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指导。


附件2   

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标准及操作规程

一、服务项目
1.基本生活照料包括:头面部清洁和梳理、洗发、指/趾甲修剪、手/足部清洁、温水擦浴、沐浴、协助进食/水、口腔清洁、协助更衣、整理床单位、排泄护理、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人工取便术、会阴护理、药物喂服、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协助床上移动、借助器具移动、皮肤外用药涂擦、压疮预防护理、鼻饲、安全护理及指导、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开塞露/直肠栓剂给药。
2.医疗护理包括:药物管理、物理降温、留置尿管的护理、生命体征监测、吸氧、灌肠、导尿、血糖监测、压疮伤口换药、肌肉注射、皮下注射、静脉血标本采集、造瘘护理、气管切开术后护理、医生诊查。
3.康复训练包括:床椅移动训练、站立(肌力)训练、步态平衡功能训练、言语训练、预防噎食指导/吞咽功能障碍训练、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作业疗法)。

二、服务标准与规范
1.头面部清洁、梳理
面部清洁
(1)水温适宜,擦洗动作轻柔;
(2)颜面部干净,口角、耳后、颈部无污垢,鼻、眼部无分泌物;
(3)眼角、耳道及耳廓等褶皱较多部位重点擦拭;
(4)尊重护理对象的个人习惯,必要时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
梳头
(1)宜选择圆钝的梳子;
(2)由发根到发梢梳理,动作轻柔;
(3)鼓励护理对象每天多梳头,起到改善头部血液循环等作用。
剃须
(1)保持颜面部无长须;
(2)剃须用具保持清洁;
(3)涂剃须膏或用温热毛巾敷脸,软化胡须;
(4)动作轻柔,防止刮伤皮肤;
(5)剃完后用温水擦拭干净,适当涂抹润肤霜;
(6)定期消毒、更换剃须刀片,避免细菌滋生。
2.洗发
(1)控制水温40℃-45℃,操作者前臂内侧试温后,用手掬少许热水于护理对象头部湿润,洗发时防止水流入眼睛及耳朵;
(2)使用洗发液(膏),由发际向头顶部用指腹揉搓头皮及头发,力量适中,避免抓伤头皮;
(3)注意观察护理对象面色、脉搏、呼吸,操作中适时询问护理对象,有异常时停止操作;
(4)洗净后吹干头发,防止受凉。
3.指/趾甲修剪
(1)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生活自理能力以及个人生活习惯等,适时进行修剪,保持无长指(趾)甲;
(2)选择合适的指甲刀,动作轻柔,防止皮肤破损;
(3)修剪过程中,应注意指/趾甲的长度,切不可过短,过短容易造成嵌甲,同时避免损伤甲床及周围皮肤,修剪后指(趾)甲边缘用锉刀轻磨。
4.手/足部清洁
(1)洗手、洗脚用具应分开专用,即时清洗;
(2)将手、脚放入调节好水温的脸盆或水桶中充分浸泡;
(3)用适量肥皂或洗手液等细致擦洗,去除手脚部污垢和死皮,动作轻柔;
(4)注意指/趾缝的清洗;
(5)尊重护理对象的个人习惯,必要时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
5.温水擦浴
(1)房间温度控制在(24±2)℃,尽量较少暴露,注意保暖和保护隐私;
(2)保持水温在40℃-45℃为宜,并根据护理对象耐受性及季节调温,擦浴的方法和顺序正确;
(3)擦浴过程中,适时换水,毛巾脸盆等用具应分开专用,即时清洗;
(4)擦浴时注意保护伤口和各种管路;
(5)擦浴后检查和妥善固定各种管路。
6.沐浴
(1)评估护理对象一般情况,选择合适的沐浴方式(淋浴、坐浴或盆浴),当身体不适或衰弱时不宜沐浴;
(2)沐浴前有安全提示:避免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沐浴时间应适度;
(3)室温控制在(24±2)℃,注意浴室内的通风,防止对流风;
(4)沐浴前先调节水温,水温一般控制在40℃-45℃,可根据护理对象耐受性及季节因素合理调温,调节顺序为先开冷水,再开热水,沐浴过程中注意水温变化,如需再次调节水温应离开老人身体;
(5)沐浴时取舒适、稳固的座位,肢体处于功能位,擦洗顺序为先面部后躯体,沐浴过程中注意观察护理对象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应防止烫伤、跌倒、着凉等不良事件的发生;
(6)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清洁;浴后适当饮水。
7.协助进食/水
(1)用餐前护理对象和照护者须洗手;
(2)对有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的护理对象,要将食物切碎、搅拌并提供对应的食物;
(3)用餐时关注和纠正护理对象的进食姿势(坐位:身体微倾;卧位:宜抬高床头30-40度,斜侧卧位或头偏向一侧);
(4)保持正确的喂食姿势,并注意喂食时的速度、总进食量及食物的温度;
(5)协助进食/水时照护者位于护理对象侧面,由下方将食物/水送入口中;
(6)每次进食前应先协助护理对象进汤或水;
(7)协助进食时让护理对象有充分时间咀嚼吞服,防止呛噎;
(8)进食完毕后给予护理对象漱口并维持原卧位20-30分钟。
8.口腔清洁
(1)评估护理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并协助有自理能力或上肢功能良好的半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漱口、自行刷牙的方法清洁口腔,对不能自理的护理对象采用棉棒或棉球擦拭法;
(2)协助护理对象取舒适体位,若有不适马上告知;
(3)指导护理对象正确的漱口方法,避免呛咳或者误吸,必要时协助;
(4)遵医嘱选择合适的口腔护理溶液湿润棉球,操作时擦拭手法正确,擦拭用具切忌伤及口腔黏膜及牙龈;对昏迷患者应当注意棉球干湿度,禁止漱口,对昏迷、不合作、牙关紧闭的患者,使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使用开口器时,应从臼齿处放入;
(5)擦拭时应夹紧棉球(或纱布),一次一个,棉球(或纱布)不应过湿,以不能挤出液体为宜,防止引起呛咳;
(6)操作前、后必须清点核对棉球(或纱布)数量。
9.协助更衣
(1)了解护理对象的肢体功能,注意穿脱衣的顺序(脱衣顺序:无肢体活动障碍时,先近侧,后远侧;一侧肢体活动障碍时,先健侧,后患侧。穿衣顺序:无肢体活动障碍时,先远侧,后近侧;一侧肢体活动障碍时,先患侧,后健侧);
(2)保持肢体在功能位范围内活动,防止牵拉受损,防跌倒、坠地;
(3)根据护理对象意愿及时更换衣物,必要时随时更换;
(4)保护护理对象隐私。
10.整理床单位
(1)床单位每日进行清扫擦拭;
(2)每周定期更换床单、被套;
(3)对大小便失禁的护理对象应随时更换污染的床单被套等用品;
(4)被褥应经常太阳下暴晒,以保持清洁、松软;
(5)保持床铺的清洁、干燥、平整、柔软,使护理对象舒适。
11.排泄护理
(1)对有能力控制便意的护理对象适时提醒如厕,对行动不便的护理对象扶助如厕及协助使用便器;
(2)对失禁的护理对象及时更换尿布,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无污迹;
(3)对排泄异常的护理对象观察二便的性状、颜色、排量及频次作记录;
(4)便器使用后即时倾倒,定期消毒,污染尿片即时置于污物桶内,防止污染环境;
(5)排泄后按需及时做好护理对象会阴部或肛周清洁;
(6)排泄后适当通风,但要避免对流风;
(7)保护护理对象隐私。
12.失禁护理
(1)评估护理对象的失禁情况,准备相应的物品;
(2)护理过程中,要与护理对象沟通,清洁到位,注意保暖,保护患者隐私;
(3)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女性患者可以采用尿垫等(留置导尿除外),男性可采用尿套技术等;
(4)鼓励并指导患者进行膀胱功能及盆底肌的训练;
(5)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注意局部皮肤的护理。
13.床上使用便器
(1)根据护理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及活动情况,帮助或协助其使用便器,满足其要求;
(2)准备并检查便器,便器表面无破损裂痕等,注意保暖,保护护理对象隐私;
(3)排便时采取合适体位,置入便器时动作要轻柔,避免硬塞硬拽;
(4)便器使用后即时倾倒,定期消毒;
(5)便后观察排泄物性状及尾骶部位的皮肤;
(6)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
14.人工取便术
(1)评估护理对象的便秘严重程度和通便药物使用后的情况及用药反应;
(2)右手带手套,右手食指涂肥皂液润滑;
(3)操作时由浅入深,手法轻柔,注意保护隐私,操作过程中注意观察老人的神志、面色;
(4)操作后及时做好护理对象肛周清洁;
(5)操作后适当通风,但要避免对流风。
15.会阴护理
(1)操作时水的温度要适宜,避免烫伤;
(2)女性应从前向后,由耻骨向肛门擦拭阴部;
(3)注意保暖,保护隐私;
(4)操作时动作要轻柔。
16.药物喂服
(1)评估护理对象的病情、过敏史、用药史、不良反应史,了解护理对象所服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以及某些药物服用的特殊要求,如有疑问应核对无误后方可给药;
(2)遵医嘱协助护理对象服药,喂服前严格遵循查对制度,仔细核对姓名、药物名称、剂量、有效期、服用方法等;
(3)服药时尽量让服务对象取坐位或半坐卧位,以利药物进入胃内;
(4)一般服药用水量以50-100毫升温水为宜,服药时不可与茶水一起服用,服药时速度适宜,必要时碾碎喂服;
(5)为鼻饲护理对象给药时,应当将药物研碎溶解后由胃管注入;
(6)观察护理对象的服药效果及不良反应。
17.协助翻身叩背排痰
(1)根据护理对象不同的身体状况及护理要求,确定翻身的频次、体位、方式,选择合适的皮肤减压用具;
(2)翻身时,给予护理对象叩背,护理服务人员的手指并拢弯曲,拇指紧靠食指,手呈握杯状,以手腕力量有节律地叩击,每次叩击10分钟左右,促进排痰;
(3)拍背原则:从下至上、从外至内,背部从第十肋间隙、胸部从第六肋间隙开始向上叩击至肩部,注意避开乳房及心前区,力度适宜密切观察护理对象,及时清除口腔分泌物,在移动的过程中,避免拖拉拽,妥善处理各种管路;
(4)有活动性内出血、咯血、气胸、肋骨骨折、肺水肿、低气压、严重骨质疏松等,禁止背部叩击。
18.协助床上移动
(1)根据护理对象病情,肢体活动能力等,协助其在床上适度移动;
(2)在移动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各种管路;
(3)做好安全保护措施,避免拖拉拽,保护局部皮肤。
19.借助器具移动
(1)根据护理对象照护等级的需求提供借助器具的坐立、行走、上下楼梯的服务;
(2)评估护理对象肢体活动能力,告知家属提供适宜的手杖、助行器、轮椅、平车或其它辅助器具;
(3)护理人员应掌握助行器、轮椅及其它辅助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4)告知借助器具移动的注意事项,取得护理对象的理解和配合;
(5)助行过程中注意观察护理对象器具使用适应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助行过程中注意保护护理对象安全;
(7)助行器具性能保持良好,如轮椅刹闸稳固,有安全保护带。
20.皮肤外用药涂擦
(1)遵医嘱选择合适的外用药;
(2)根据用药部位选择合适体位,注意保护护理对象隐私;
(3)用药时清洁双手;
(4)用棉签蘸药膏均匀涂抹于患处,并告知护理对象尽量避免碰触患处;
(5)涂药后应注意观察局部反应,用药后效果,及时向医护人员反馈。
21.压疮预防护理
(1)评估和确定护理对象发生压疮的危险程度;
(2)采取预防措施:如定时翻身、气垫减压等,对需协助翻身的护理对象每2小时翻身1次,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翻身频次,掌握不同的翻身姿势(如一般翻身侧卧姿势及偏瘫者翻身侧卧姿势);
(3)保持护理对象皮肤清洁干燥,床单位整洁;
(4)与护理对象及家属沟通,提供心理支持及压疮预防护理的健康指导。
22.鼻饲
(1)鼻饲前做好核对解释工作,以取得护理对象的合作;
(2)鼻饲前检查胃管是否在胃内,确认在胃内后再进行鼻饲。检查的方法有三种:
①用注射器抽吸,有胃液抽出;
②用注射器从胃管注入10mL空气,用听诊器听胃部,听到气过水声;
③将胃管末端放于盛水碗中,无气体溢出。
(3)每次鼻饲前后检查鼻饲饮食的种类,保证食品新鲜无污染;
(4)每次鼻饲前后先注入少量温开水,冲洗管道,避免食物积存在管腔中变质,防止管道堵塞;
(5)每次鼻饲量不超过200mL,间隔时间不少于2小时,鼻饲饮食温度为38-40℃;
(6)鼻饲前应将床头抬高30-50度,每次鼻饲后应维持原卧位20-30分钟,以防呕吐;
(7)所有用物每日消毒一次;
(8)长期鼻饲的护理对象,应做好口腔护理(2次/日);
(9)注明置管时间,按期提醒医生或家属需更换导管。
23.安全护理及指导
(1)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活动能力、环境等,做好噎食、坠床、跌倒、烫伤、误吸、误食、错服药物、出走、消极等意外的防护;
(2)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活动能力需要使用保护用具保证其安全时,使用保护用具前应告知家属并征得同意;
(3)使用的保护用具松紧度适宜,护理对象肢体处于功能位,体位舒适;
(4)保护期间定时放松,及时了解观察护理对象的肢体血运状况;
(5)对护理对象进行安全教育,叮嘱护理对象注意自身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6)指导护理对象或其家属根据安全要求,改造居家设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24.人工肛门便袋护理
(1)评估护理对象造口大小及周围皮肤情况,向护理对象做好解释,以取得合作;
(2)当便袋有渗漏或便袋内容物超过三分之一时,应将便袋取下清洗,替换另一便袋;
(3)协助患者取平卧位、半坐卧位或坐位,揭去原有的便袋,撕离时要一只手按着皮肤,另一只手由上往下撕,以免扯伤皮肤;
(4)更换便袋前先用温水清洁造口及周围皮肤,不要使用酒精等刺激性强的外用药擦洗,用软纸轻轻擦干,确保皮肤干燥;
(5)粘贴便袋时,先除去胶片外面的粘纸贴于造口位置,轻压便袋胶片环及其周围,使其与皮肤充分接触紧贴,防止渗漏;
(6)更换便袋后将便袋两旁的扣洞用腰带扣上,固定于护理对象腰间。
25.开塞露/直肠栓剂给药
(1)双手洗净并擦干,无长指甲或指环;
(2)对护理对象进行核对解释并说明栓剂的用法和采取的姿势;
(3)操作时动作轻柔,观察护理对象用药反应;
(4)注意保暖,保护隐私。
26.药物管理
(1)根据护理对象的自理能力代为保管药品;
(2)设置专用药柜或者放置药物的专用容器,药品按规定储存区分且均在有效期内;药品有外包装,包装上标明护理对象的姓名、床号等;养老机构接收自带药品时应有接收登记,并由接收者及家属双方签名,精神类、镇静类等药品应专柜上锁保管,班班交接;
(3)按医嘱分发药品,特殊药物发放时送药到口或看服;
(4)药柜或者放置药物的专用容器放置处环境整洁、通风、干燥且专人保管。
27.物理降温
(1)评估护理对象病情、意识、局部组织灌注情况、皮肤情况、配合程度、有无酒精过敏史;
(2)遵医嘱选择合适的物理降温方法(物理降温方法包括冰袋的使用、酒精擦浴、温水擦浴等);
(3)口头告知护理对象物理降温的目的及注意事项;
(4)嘱护理对象在高热期间摄入足量的水分,实施物理降温时应观察局部血液循环和体温变化情况,重点观察护理对象皮肤状况,如护理对象发生皮肤苍白、青紫或者有麻木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防止冻伤发生;
(5)物理降温时,应当避开护理对象的枕后、耳廓、心前区、腹部、阴囊(男性)及足底部位;
(6)半小时后复测护理对象体温,并及时记录体温和病情的变化,告知家属,及时与医师沟通。
28.留置尿管的护理
(1)评估护理对象尿管留置时间、尿液颜色、性状、量,膀胱功能,有无尿频、尿急、腹痛等症状;
(2)鼓励护理对象每日摄入足够的液体,以减少尿路感染和结石的发生;
(3)防止泌尿系统逆行感染:
①保持尿道口清洁,女性护理对象用安尔碘等消毒棉球擦拭外阴及尿道口,男护理对象用安尔碘等消毒棉球擦拭尿道口、龟头及包皮,1-2次/天;
②更换集尿袋1次/天,定时排空尿袋,必要时记录尿量;
(4)留置尿管期间,保持引流通畅,避免导尿管受压、扭曲、堵塞;妥善固定尿管及尿袋,尿袋的高度不能高于膀胱;
(5)采用间歇性夹管方式,协助长期留置尿管的护理对象进行膀胱功能训练,夹闭导尿管,每4小时开放1次,使膀胱定时充盈和排空,促进膀胱功能的恢复;
(6)拔管后根据病情,鼓励护理对象多饮水,观察护理对象自主排尿及尿液情况,有排尿困难及时处理。
29.生命体征监测
(1)体温:对老年痴呆、精神异常、意识不清、烦躁和不合作者,应采取恰当的测量方法或在床旁协助测量体温,体温计消毒方法符合要求,测腋温、口温、肛温时,应选择合适的体温计,并注意将体温计放置在正确的位置;
(2)脉搏:一般患者可以测量30秒,脉搏异常的患者,测量1分钟,避免在偏瘫侧、形成动静脉瘘侧肢体、术肢等部位测量脉搏;
(3)呼吸:测量呼吸时护理对象取自然体位,观察护理对象胸部或腹部起伏,测量30秒,观察护理对象呼吸频率、节律、幅度和类型等情况;
(4)血压:测量血压时,协助护理对象采取坐位或者卧位,保持血压计零点、肱动脉与心脏同一水平,选择宽窄度适宜的袖带,驱尽袖带内空气,平整地缠于护理对象上臂中部,松紧以能放入一指为宜,下缘距肘窝2-3厘米,正确判断收缩压与舒张压,如血压听不清或有异常时,应间隔1-2分钟后重新测量,长期观察血压的护理对象,做到四定:定时间、定部位、定体位、定血压计。
30.吸氧
(1)评估护理对象病情、呼吸状态、缺氧程度、鼻腔情况,强调不能自行调节氧流量;
(2)遵医嘱,选择合适的氧疗方法,调节合适的氧流量,密切观察护理对象氧气治疗的效果;
(3)使用氧气时,应先调节氧流量后应用,停用氧气时,应先拔出导管或面罩,再关闭氧气开关;
(4)使用氧气时,应注意环境安全。
31.灌肠
(1)评估护理对象的年龄、意识、情绪及配合程度,有无灌肠禁忌症,告知护理对象及家属灌肠的目的及注意事项,指导护理对象配合;
(2)核对医嘱,做好准备,保证灌肠溶液的浓度、剂量、温度适宜,协助护理对象取仰卧位或左侧卧位,注意保暖,保护护理对象隐私;
(3)按照要求置入肛管,置入合适长度后固定肛管,使灌肠溶液缓慢流入并观察护理对象反应,灌肠过程中,护理对象有便意,指导护理对象做深呼吸,同时适当调低灌肠筒的高度,减慢流速;护理对象如有心慌、气促等不适症状,立即平卧,避免发生意外;
(4)灌肠完毕,嘱护理对象平卧,根据灌肠目的保持适当时间再排便,并观察大便性状,操作结束后,做好肛周清洁。
32.导尿
(1)告知护理对象或家属留置尿管的目的、注意事项,取得护理对象的配合,导尿过程中严格遵循无菌技术操作原则,避免污染,保护护理对象隐私;
(2)选择合适的导尿管;
(3)插入气囊导尿管后向气囊内注入10-15毫升无菌生理盐水,轻拉尿管以证实尿管固定稳妥;
(4)尿潴留护理对象一次导出尿量不超过1000毫升,以防出现虚脱和血尿;
(5)指导护理对象在留置尿管期间防止尿管打折、弯曲、受压、脱出等情况发生,保持通畅;保持尿袋高度低于耻骨联合水平,防止逆行感染,尿管与尿袋连接紧密,引流通畅,固定稳妥;
(6)指导长期留置尿管的护理对象进行膀胱功能训练及骨盆底肌的锻炼,以增强控制排尿的能力,护理对象留置尿管期间,尿管要定时夹闭。
33.血糖监测
(1)告知护理对象监测血糖的目的,评估护理对象穿刺部位皮肤状况;
(2)确认血糖仪的型号与试纸型号一致,正确安装采血针,确认监测血糖的时间(如空腹、餐后2小时等);
(3)确认护理对象手指酒精消毒干透后实施采血,采血量充足,应使试纸试区完全变成红色;
(4)将结果告知护理对象/家属,做好记录;
(5)对需要长期监测血糖的护理对象,穿刺部位应轮换,并指导护理对象血糖监测的方法。
34.压疮伤口换药
(1)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及压疮伤口局部情况准备用物,并做好有效沟通及心理护理;
(2)根据压疮伤口情况选择合适的伤口清洗液,并注意无菌操作;
(3)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伤口分泌物培养及药物敏感实验,根据结果合理使用敷料;
(4)根据压疮创面床、渗液的色质量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敷料(如自溶性清创、肉芽生长、爬皮、渗液管理等),并进行外敷料的妥善固定;
(5)根据压疮伤口的情况及所选敷料的特性确定,伤口换药的间隔时间;
(6)换药过程中注意护理对象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35.肌肉注射
(1)遵循查对制度,符合无菌技术、标准预防、安全给药原则;
(2)评估护理对象病情、过敏史、用药史,以及注射部位皮肤情况,告知护理对象药物名称及注意事项,取得护理对象配合;
(3)选择合适的注射器及注射部位,需长期注射者,有计划地更换注射部位;
(4)协助护理对象采取适当体位,告知护理对象注射时勿紧张,肌肉放松;
(5)注射中、注射后观察护理对象反应、用药效果及不良反应,根据药物的性质,掌握推注药物速度;
(6)需要两种药物同时注射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36.皮下注射
(1)相关操作要求参见肌肉注射;
(2)皮下注射胰岛素时,嘱护理对象注射后15分钟开始进食,避免不必要的活动,注意安全。
37.静脉血标本采集
(1)评估患者病情、意识及配合程度,评估穿刺部位皮肤、血管状况及肢体活动度;
(2)核对医嘱、检验单、检验条码,选择适当标本容器;
(3)核对患者信息并解释抽血的目的,取得其配合;
(4)选择静脉,消毒皮肤,再次核对;
(5)持注射器按静脉注射法行静脉穿刺,见回血后抽取所需血量。抽血毕迅速拔出针头,按压局部3-5分钟;
(6)及时将标本送检。
38.造瘘护理
(1)核对患者信息,向患者做好解释;
(2)拉隔帘遮挡,保护患者隐私;
(3)协助患者取合适体位,垫治疗巾;
(4)一手轻按腹壁,另一手将造瘘口袋底盘由上向下缓慢移除;
(5)用生理盐水棉球清洁造瘘口及周围皮肤,再用纱布擦干;
(6)观察造瘘口黏膜颜色、有无并发症;检查造瘘口周围皮肤有无红疹、破损、溃烂及是否平坦;观察排泄物颜色、量、性状及气味,若发现造瘘口及皮肤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处理;
(7)测量造瘘口大小、形状,绘线做记号,沿记号修剪底盘,造口袋底盘孔径大于造口1-2mm;
(8)将底盘比对造瘘口,检查开口大小是否合适;
(9)拉平造瘘口周围皮肤,按照造口位置自下而上粘贴底盘,用手均匀按压数分钟;
(10)自下往上紧密粘贴造瘘口袋,夹好造瘘口袋下端开口,确认粘贴牢固;
(11)做好造瘘口护理记录。
39.气管切开术后护理
(1)协助患者去枕平卧,垫治疗巾于颈下,置弯盘,听诊呼吸音,按需吸痰;
(2)取下伤口处的污染纱布,放入弯盘;
(3)将内套管缺口旋至外套管固定点,顺套管弧度取出内套管;放入气管套管清洗杯内;
(4)倾倒3%过氧化氢溶液浸没内套管,浸泡5-10分钟后取出,在流动水下用小毛刷反复刷洗;
(5)刷洗干净后的内套管放入无菌治疗碗内,再次用3%过氧化氢溶液浸泡5-10分钟,生理盐水冲洗后;
(6)观察伤口周围皮肤及分泌物情况,评估有无皮下气肿等并发症发生;
(7)用生理盐水棉球或棉签清理导管口及伤口周围下气肿等并发症发生;
(8)用络合碘棉球先消毒导管外露部分,再以伤口为中心环形向外消毒皮肤,直径大于8cm;
(9)将无菌“Y”形纱布或新型敷贴等皮肤保护贴置于套管翼下,纱布内面及切面平整,完全盖住伤口;
(10)嘱患者屏气,将洁净的内套管沿导管弧度放入并固定;
(11)操作后检查气管切开套管位置及固定带松紧度,防止牵拉脱出,固定带松紧度以容一横指为宜,必要时更换气管导管固定带。
40.医师诊查
(1)询问病情、听取护理对象本人或家属、护理人员对护理对象的病情介绍;
(2)进行一般身体检查,对护理对象身体状况进行评估;
(3)向护理对象或家属告知病情,解答咨询;
(4)及时记录诊查结果,根据护理对象病情提供护理方案或治疗方案。
41.床椅移动训练
(1)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
(2)合理布置环境;
(3)在康复医生指导下,协助护理对象完成床椅移动能力训练,提高生活质量;
(4)训练时康复人员处于护理对象旁边,可以随时保证护理对象安全位置;
(5)训练时发布指令需缓慢、耐心,逐步讲解过程,强调要点,及时纠正错误动作,活动量应逐渐增加,掌握时间,不宜过度疲劳。
42.站立(肌力)训练
(1)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对护理对象的全身肌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
(2)合理布置环境;
(3)在康复医生指导下,协助护理对象完成站立能力训练,提高生活质量;
(4)训练时康复人员处于护理对象旁边,可以随时保证护理对象安全位置;
(5)训练时发布指令需缓慢、耐心,逐步讲解过程,强调要点,及时纠正错误动作,活动量应逐渐增加,掌握时间,不宜过度疲劳。
43.步态平衡功能训练
(1)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
(2)合理布置环境;
(3)在康复医生指导下,协助护理对象完成步态平衡功能训练,提高生活质量;
(4)训练时康复人员处于护理对象旁边,可以随时保证护理对象安全位置;
(5)训练时发布指令需缓慢、耐心,逐步讲解过程,强调要点,及时纠正错误动作,活动量应逐渐增加,掌握时间,不宜过度疲劳。
44.言语训练
(1)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
(2)合理布置环境;
(3)在康复医生指导下,协助护理对象完成语言能力训练,提高生活质量;
(4)训练时护理对象处于舒适的坐位,康复人员处于可以清楚地观察护理对象活动全过程的位置;
(5)训练时发布指令需缓慢、耐心,逐步讲解过程,强调要点,及时纠正错误动作,活动量应逐渐增加,掌握时间,不宜过度疲劳。
45.预防噎食指导/吞咽功能障碍训练
(1)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对护理对象的噎食风险及吞咽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进行预防噎食指导;
(2)合理布置环境;
(3)在康复医生指导下,协助护理对象完成进食、吞咽能力训练,提高生活质量;
(4)训练时护理对象处于舒适的坐位,康复人员处于可以清楚地观察护理对象活动全过程的位置;
(5)训练时发布指令需缓慢、耐心,逐步讲解过程,强调要点,及时纠正错误动作,活动量应逐渐增加,掌握时间,不宜过度疲劳。
46.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
(1)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
(2)合理布置环境;
(3)在康复医生指导下,协助护理对象完成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提高生活质量;
(4)训练时护理对象处于舒适的位置,康复人员处于可以清楚地观察护理对象活动全过程的位置;
(5)训练时发布指令需缓慢、耐心,逐步讲解过程,强调要点,及时纠正错误动作,活动量应逐渐增加,掌握时间,不宜过度疲劳。
47.关节活动度训练
(1)通过专业康复士或专业康复护士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计划;
(2)合理布置环境;
(3)在专业康复士指导下,协助护理对象完成关节活动能力训练,提高生活质量;
(4)训练时护理对象处于舒适的坐位,康复人员处于可以清楚地观察护理对象活动全过程的位置;
(5)训练时发布指令需缓慢、耐心,逐步讲解过程,强调要点,及时纠正错误动作,活动量应逐渐增加,掌握时间,不宜过度疲劳。
48.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作业疗法)
(1)评估护理对象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2)合理布置环境,将床、椅放在适当的位置,所有生活用品也要放在适当的位置;
(3)在康复医生指导下,协助护理对象完成进食、个人卫生、穿脱衣裤鞋袜、翻身、如厕等日常生活动作训练,提高个人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
(4)训练时让护理对象处于舒适的位置,护理人员处于可以清楚地观察护理对象活动全过程的位置;
5)训练时发布指令需缓慢、耐心,逐步讲解过程,强调要点,及时纠正错误动作,活动量应逐渐增加,掌握时间,不宜过度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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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2-3-15 14: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管理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
链接:http://www.xiangtan.gov.cn/1024/10472/content_964698.html
日期:2021年03月26日

一、起草背景
为稳妥推进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工作,规范长护险护理服务行为,根据《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潭政办发〔2020〕33号)及《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潭医保发〔2021〕1号)等规定,湘潭市医保局牵头制定《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护理服务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1.《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政办发〔2020〕33号
2.《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潭医保发〔2021〕1号)

三、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待遇保障对象提供的护理服务。全市建立统一的长护险护理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护理服务项目范围包括三大类共计48项,分别为基本生活照料25项、医疗护理15项、康复训练8项,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护理人员按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开展护理服务。
(二)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建立护理服务综合评估制度,并根据初次综合评估结果为每个待遇保障对象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服务计划。护理人员应按照护理服务计划,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完成各项服务。
(三)待遇保障对象病情符合入住定点医疗机构指征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项目清单》中的基本生活照料类、医疗护理类和康复训练类护理项目的费用按长护险政策规定支付。
定点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清单》中的基本生活照料类项目费用由长护险基金和待遇保障对象按政策规定支付。
(四)护理人员上门护理时,根据待遇保障对象或监护人选择的护理服务项目提供护理服务。服务时应有待遇保障对象监护人或其他亲属在场,结束后作出服务评价,评价结果与护理人员考核挂钩。
(五)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供上门护理服务计价标准:生活照料类计价标准每次75元,服务时长1.5小时;医疗护理类和康复训练类计价标准每次75元,服务时长1小时。其中长护险基金支付60元/次,个人自付15元/次,每周上门护理3-4次,每月上门护理次数为16次。服务次数不足16次的,以实际发生的护理服务频次结算。
(六)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待遇保障人员需要转院治疗,应及时告知其家属转诊送医;发生意外或其他事故导致纠纷,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按法律法规规定解决。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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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 《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管理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问答)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
链接:http://www.xiangtan.gov.cn/1024/10472/content_986303.html
日期:2021年03月26日

一、长护险护理服务项目有哪些?
答:护理服务项目范围包括三大类共计48项,分别为基本生活照料25项、医疗护理15项、康复训练8项,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护理人员按规定的服务内容12及服务标准开展护理服务。

二、对于各个项目的服务标准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答:本办法对每一项护理服务项目具体的服务标准、规范、流程、专业性操作和注意事项均作了详细的要求,例如在协助进食/水的服务标准中,对护理人员自身卫生标准、食物处理、喂食/辅助进食姿势和方法等方面做出了可执行性、科学性的操作说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建立护理服务综合评估制度,并根据初次综合评估结果为每个待遇保障对象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服务计划。护理人员应按照护理服务计划,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完成各项服务。

三、怎么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服务计划?
答:待遇保障对象在选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及时安排专业人员与家属进行沟通,了解病史和现状,针对每个待遇保障对象不同的失能情况并结合家属意愿,合理规划护理服务项目、时长、注意事项等,形成个性化的护理服务计划。在待遇保障对象失能情况和护理需求发生变化等情况下,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适时进行服务计划的调整,并将情况报送承办机构备案。
四、不符合入住定点医疗机构指征的待遇保障对象因个人意愿强烈要求入住定点医疗机构,以什么标准进行待遇支付?
答:长护险基金按定点养老机构结算标准结算,其余部分费用由待遇保障对象或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五、怎样对护理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答:要求护理人员在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时,规范着装、佩戴工作证(牌),根据待遇保障对象或监护人选择的护理服务项目提供护理服务,服务起止时进行手机APP定位打卡。在待遇保障对象监护人或其他亲属在场的情况下,开启记录仪(一般采用信标和录音笔的形式)。后续,湘潭长护险经办(承办)机构将以电话回访、查看记录、现场稽核等形式对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六、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供上门护理服务如何收费?
答:生活照料类计价标准每次75元,服务时长1.5小时;医疗护理类和康复训练类计价标准每次75元,服务时长1小时。其中长护险基金支付60元/次,个人自付15元/次,每周上门护理3-4次,每月上门护理次数为16次。服务次数不足16次的,以实际发生的护理服务频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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