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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一文看懂宁波市涉电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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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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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宁波税务
标题: 热点 | 一文看懂宁波市涉电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TAyNTIzNg==&mid=2650683577&idx=3&sn=bce4feb631bbd3e12ada08764f1d19e8&chksm=8380cd82b4f744943e2c3ce11f7f9eaaa9acc4588075a49712ea077342ae799848ff5b00214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11 17:30
二维码: -
宁波市涉电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

一文看懂
各位缴费人:
按照有关规定,2022年3月底前将开展涉电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具体内容有哪些?一文为您梳理:
涉电类非税收入包括哪些?
包括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前者是国家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向电力用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后两者分别是为筹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和国家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哪类缴费人需要申报缴纳涉电类非税收入?
涉电类非税收入对企业销售及自发自用电量进行征收,主要由省级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申报缴纳。

征收涉电类非税收入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要求,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于2019年1月1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同时根据总局工作试点安排宁波市自备电厂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由缴费人按月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自主申报。


涉电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缴费人根据全年实际销售电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对全年应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汇算清缴工作。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汇算清缴。

缴费人如何办理涉电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
建议缴费人通过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办理,流程如下:


01
点击菜单进入申报表页面。

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 【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02
填写完整后点申报,点确定提交。

03
点确定进入跳转申报完成页面,进行缴款即可。


【END】

来源:高新税务
撰稿:王庙卓
一审:金佳丽 二审:杨步红
三审:徐岳明 四审:周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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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办法  发表于 2022-8-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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