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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残疾人 发挥“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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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1 23: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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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连税务
标题:
关爱残疾人 发挥“税力量”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Nzc5Ng==&mid=2649923705&idx=2&sn=d25e9253339f0abfe8020cd91f989ff8&chksm=8324cbf2b45342e4daec4733a14ebf4add93303bac650433db5c0193146d90002224095a9fe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10 12:09
二维码:
-
2022年北京残奥会是我国参加冬残奥会以来,代表团规模最大、运动员人数最多、参赛项目最全的一届。代表团的参赛目标是:向世界展示新时代中国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
借此机会,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残疾人相关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吧!
01
残疾人个人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以及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均免征增值税。
02
我单位有安置的残疾人,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03
那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限额方面有哪些规定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本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04
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有哪些需要符合的条件及注意事项呢?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此项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6.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政策;
7.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点击下方图片,了解更多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旅顺口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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